农村环卫管理考核办法模版
为充分调动各村和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进一步完善全镇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工作体系,构筑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对全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一)完成全年生活垃圾收运任务。根据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指标的测算标准,我镇已测算出各村全年生活垃圾收运任务指标(详见附件一)。
(二)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包括组织领导、管理与考核制度、环卫设施及保洁员配备、设施维护、垃圾清运、村庄环境、卫生状况以及台帐资料等方面。
三、考核方式
(一)全年垃圾收运任务考核,以中转站统计各村送达垃圾量为依据。
(二)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由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每季度考核或暗访一次,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公室每月考核一次,考核采取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二)和暗访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三)。
四、考核奖惩
(一)全年生活垃圾收运任务考核:年终镇政府将以各村收运垃圾量和运送垃圾距离为依据,对各村进行补贴。对完成生活垃圾收运指标在80%以下的,将不予补贴;对垃圾收运覆盖率高和完成任务指标比例高的村,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二)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对各村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月度考核得分和季度考核(暗访)得分各占一半,各按平均得分同比折算。对各村全年考核得分,一是列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目标考核分值为10分;二是作为长效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的拨付依据,年度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村足额拨付,85分至90分(含85分)拨付90%,85分以下拨付80%,70分以下不予拨付;三是作为年终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考核依据,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另行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