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雅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
雅翠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
1.职务任用根据:思想端正、品德优良、学识丰富、胜任本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概不予录用。
①、未满18岁者。
②、体衰不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各种传染病或不良嗜好者。
③、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由于身体缺陷无法胜任工作者。
④、曾经触犯刑法被剥夺公民权,吸毒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⑤、曾在本公司服务而正常离职未满2个月者。
⑥、被公司因违规开除或辞退、自离,或在人事档案上注明为永不录用者。
⑦、持无效身份证、学历证或其它证明。
⑧、男性留长发衣冠不整者、女性浓妆艳抹者及有纹身、刺青者。
2.招聘方式
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人才中介、高校招聘、花园发布招聘海报。
3.人员招募流程
3.1人力需求申请(需求部门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
3.2 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
3.3 初选:审查证件、基本条件及简历真实性;
3.4 复选/录用:用人部门最高主管(面试主管)开具《录用/入职安排单》;
3.5 薪资核准:所有员工入职均须总经理作最后批准,总经理未批准之员
工档案视为无效档案,行政部有权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3.6 报到:带齐个人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原件,时间限每天18:00前,逾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行政部开具《入职安排单》,安排新员工入职。
4.员工录用核准权限:
类别
初选/复选
录用核决
薪资核准
归档
经理/主管/领班/财会人员
行政部/用人部门
总经理
总经理
行政部
一般职员
行政部/用人部门
用人部门
总经理
行政部
普通雇员
行政部
用人部门
总经理
行政部
5.员工试用的相关规定
5.1 新进员工入职均要有三个月试用期;
5.2 新进员工在职未满7天如申请辞职将无薪结算;
5.3 入职超过7天并且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5天提出申请;
5.4 试用期后辞职须提前10-15天提出申请(具体视《离职管理办法》);
5.5 试用期不符合要求人员,公司有权予以随时辞退。
5.6 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发出转正加薪、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之通知(试用期总长不超过6个月)。
5.7特殊情况如因工作绩效突出有典型事例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6.应用表单
6.1《人力需求申请表》
6.2《面试通知单》
6.3《录用/入职安排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