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明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月部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1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1.1工作表现:(80分)。
1.1.1工作能力:主要指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履职成效等(30分)。
1.1.2创新能力:主要指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具有创造性、前瞻性,有始有终地做好各项工作(10分)。
1.1.3服务态度:主要指能够服务于生产,工作主动负责。(10分)。
1.1.4团结协作:主要指在工作中与同事的协调,与领导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吃苦耐劳,多做奉献。(10分)。
1.1.5执行力:能够顺利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专项任务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于部门下发的各项整改计划能够
跟踪到位,及时考核。(20分)
1.2劳动纪律 (出勤、各项活动):(20分)
1.2.1每月的出勤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等)。(20分)
2考核方法
每月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a级(超过标准或达标/优秀或良好):85-100分;
b级(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一般):70-84分;
c级(接近标准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60-69分;
d级(远低于要求标准/差、需改进):59分以下
每月计算月度总分;达到a级按照部门岗位绩效工资的100%发放,b级按照95%发放,c级按照90%发放,d级按照80%发放。
3加分规定
3.1所负责的工作和活动获公司、集团、市级以上奖励,根据不同级别加5-10分/次。
3.2对部门工作提出创新意见,得到实施,效果良好,5分/次。
3.3经经理同意,额外加班,2分/次。
4减分规定
4.1工作明显失误,在工作中不按时完成任务,事件处理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等,5分/次。
4.2不请假,无故迟到、早退,5分/次;旷工10分/次。
4.3因工作原因受到公司领导直接批评:5分/次。
4.4未及时完成各项任务,无充分理由说明的:5分/次。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安全环保部
二0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