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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21 15:30:10 查看人数:85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一、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危害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为准则,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控制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的奋斗目标,使我公司生产经营朝着安全稳定的方向发展。

二、适用范围

球团作业区全体职工。

三、职责

球团作业区对各班组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对检修作业区,膨润土,保安和其它施工单位同样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

四、具体内容

1.安全规章制度

1.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2健全各种安全台帐和记录,

1.3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

2.安全教育制度

2.1对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考试,否则不

能上岗;

2.2班组每月对本班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试;

2.3作业区每季度对生产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试;

2.4每日班前会必须有安全工作内容;

2.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持证培训,杜绝无证上岗,

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球团作业区专职安全员职责

3.1.1负责日常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3.1.2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危险源(点)的检查处理;

3.1.3各种设备的安全检点、隐患的查处;

3.1.4对外来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

3.2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

3.3职工本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第一人,应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为自身安全负责。

3.4,各班组安全管理落实到岗位,对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重点设备由本岗位人员负责监控。

3.5加强危险源(点)的控制管理,使各级危险源(点)处于受控状态。

3.6加强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进行提前预防,对厂内的重点物资、主要设施设备要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发生火灾和被盗事故。

4.安全检查制度

4.1 .每周球团作业区首席作业长组织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全球团作业区的消防设施、机械电器、锅炉及压力容器、重点生产设备设施、机动车辆、通风防尘等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4.3 日常检查由班组长和岗位工负责,每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本班作业现场的人、机器设备、跑冒滴漏及危险源(点)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

5. 安全挂牌制度

5. 在生产作业现场醒目位置挂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注意有关安全事项。

5.2.在停电和送电时实行停送电制度,发停电牌和送电牌,

5.3在特定环境和情况下设置特殊警示标志;

6.安全环保

加强厂内环境治理,严格控制废水废气和污染物的排放,对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加以改进,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加以改进,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7.安全会议

首席作业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安全会议,交流和沟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把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及时解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 安全事故界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作业区安全事故是指在球团生产作业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下列事故不能认定为我作业区安全事故:

8.1. 根据我作业区规定,酒后拒绝上岗,在劝其离岗后发生的事故

8.2 .职工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开作业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发生的事故

8.3. 职工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的事故

8.4.凡在我作业区住宿的职工,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打架.盗窃.交通等事故

9. 安全应急预案

为防止在意外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在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9.1.安排应急事故抢险的人员和车辆,在意外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赶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9.2.和就近医疗条件好的医院建立联系,以便在特殊情况下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五、管理职责及考核办法

5.1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活动

5.1.1新入厂职工上岗前,必须安排在安全环保部进行三级教育学习,未安排学习而直接安排上岗作业者,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相关责任人30分。

5.1.2新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公司、作业区、班组),考试达不到80分者,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1.3对职工教育不按要求落实,周一安全活动未执行“三落实”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作业长20分、安全员10分。未进行安全活动的,考核班组长10分/次。

5.1.4月教育未按规定执行,考核班组长10分/次。

5.1.5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抽考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考核责任人10分/次。

5.1.6职工换岗、休假复工、上岗未进行安全教育,对责任单位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人次、作业长10分/人次、安全员10分/人次。

5.2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

5.2.1对省、市、县安监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不及时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作业区首席作业长30分/项、作业长20分/项、主管10分/项、安全员10分/项。

5.2.2对公司查出的没有安全设施或不完善,每项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作业长5分、安全员5分。不能按期整改,考核作业长10分、安全员10分。

5.2.3一般隐患发现不及时;考核安全员5分、承包区域负责人5分、岗位工5分。

5.2.4重大隐患发现、整改不及时;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作业长10分、安全员10分、承包区域负责人10分、相关岗位工10分。

5.2.5一个检查周期内重复发现同一类别的隐患未整改;考核首席作业长5分/次、作业长5分、主管20分、安全员20分、承包区域负责人10分/次。

5.2.6一个检查周期内,对检查中发现同一作业群体职工、有重复性违章行为;考核作业长10分/次、安全员20分/次、相关责任人20分/次。

5.2.7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没有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考核安全员10分/次。

5.2.8安全设施(包括盖板、栏杆、照明、安全通道等)齐全、有效,重复发现同一类别的隐患未整改,不合格考核安全员3分/处、承包区域负责人2分/处;缺少一处考核安全员5分、主管5分、承包区域负责人3分。

5.3档案与台帐管理

5.3.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齐全、规范、完好、真实,字迹清晰,否则考核班组长10分/次;记录缺项、字迹潦草等对班组长考核5分。班组无安全活动记录,考核班组长30分/次。

5.3.2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档案齐全,否则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项;安全基础台帐不齐全,填写记录不认真,每次考核安全员5分、班组长10分、兼职安全员5分。

5.4现场管理

5.4.1、当班期间值班长必须在现场指导工作,否则考核当班值班长20分、队长10分。

5.4.2厂区、岗位,安全标示、标志牌、警示牌等,醒目齐全完好,否则考核安全员10分/处。

5.4.3作业中按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使用工器具,否则考核段长10分/次、责任人20分/次。

5.4.4外来人员进入岗位所管区域,岗位工要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管理;非因工作擅自进入的,劝其撤离现场,否则考核岗位工10分/次。

5.4.5现场放置物品未划分定置区域,每处考核安全员5分。物品未按定置要求摆放。每处考核段长2分、责任人3分。

5.4.6严禁用风管清扫卫生(确因用清扫工具难以清扫的或不安全的部位除外),否则考核段长3分/次、责任人7分/次。

5.4.7对有粉尘作业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否则考核安全员5分/次、段长5分/次、责任人10分/次。

5.4.8严禁睡岗、串岗、脱岗或在岗位上打闹,否则考核当事人20分,当班负责人10分。

5.5工业卫生与文明生产.

5.5.1卫生区域、厂房内、室内(会议室、操作室等)地面及时清扫、清理,保持干净;否则考核段长3分/处、责任人7分/处;清扫不干净考核段长1分/处、责任人4分/处;地面有积灰、积水(油)考核段长3分/处、责任人7分/处。地面有烟头或其它杂物考核段长3分/处、责任人7分/处。清扫时产生积灰、积料及冲地坪后的污泥不及时清理,考核段长5分/处、责任人15分/次。将垃圾杂物清扫入死角(如某些设备底座内、墙角、皮带下方等)或扫入邻近作业区卫生域内,考核段长5分/处、责任人15分/次。

5.5.2垃圾箱内不得倒入工业废料,垃圾不得溢出,否则考核10分/次。

5.5.3工业(生活)垃圾、固(液体)体废弃物等倾倒在指定地点,垃圾、废弃物等不倒在指定地点或不及时清理,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作业长20分、主管15分、安全员10分、段长15分、相关责任人20分。

5.5.4厂房内禁止乱扔包装袋、塑料袋(瓶)、破布等杂物,否则考核责任区域负责人2分/次、责任人8分/次。

5.6企业员工违章考核细则

5.6.1违章考核:违章人员20分,考核作业长10分,区域主管10分、安全员5分,生产值班长5分,重复性违章的,对违章人员停职一周,作业区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违章人员停职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

5.6.2公司查出的违章作业考核首席作业长5分/人、安全员5分/人、段长5分/人、责任人15分,作业区自检自查的违章作业,按以上(4.6.1)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6.3检查发现重复性职工违章行为,考核安全员5分/人、段长5分/人、责任人20分。

5.6.4对发现职工严重违章行为,考核段长20分/次、责任人30分。

5.6.5发现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考核违章指挥人员30分/次

5.7法律法规、劳动纪律考核

5.7.1职工在职期间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移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的。考核单位领导20-50分,相关责任主管考核10 -40分。安全员(责任工段长、主操、班长)考核5 -10分。

5.7.2职工工作期间及8小时外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考核作业区领导10分,当事责任人考核10 -5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5.8危险源点管理

5.8.1危险、有毒等场所使用的防护装置应保持完好,防护装置损坏考核安全员10分/台(件)、段长10分/台(件)、责任人30分/台(件),保管不符合要求考核安全员10分/台(件)

5.8.2作业区的储油罐、煤气区域、煤场、要害库区,严禁吸烟,发现一人次吸烟考核区域段长10分。当事人40分。

5.9检修期间交叉作业管理

5.9.1班组在检修期间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同时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执行考核段长5分/次;

5.9.2任务量较大工作,作业前班组必须拿出书面安全措施,不拿安全技术措施,考核段长20分/次,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责任人考核50分/次。

5.9.3岗位处理设备问题前,履行联系、挂牌制度,未履行考核项目负责人5分/次、责任人15分/次。

5.9.4岗位处理问题,必须关闭相关设备操作箱及两个以上事故开关,并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牌,未关闭事故开关者考核段长10分、责任人40分,未悬挂检修牌者考核段长5分/处、责任人15分/处。

5.9.5外来(包括自检自修)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作业、私开设备,违反安全行走路线,钻、爬、跨、设备,乱接电源或接线不规范、工器具(如电焊机、氧气乙炔 气瓶、钢丝绳、大锤及相关器具等)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设施挂重物或倒链、高空作业(垂直地面2m以上)不系安全带,随意乱扔各类垃圾、擅自进入关键要害岗位、煤气区域及要害岗位无(必须办理相关部门办理签发的动火证)动火作业等违章行为,对外来人员单位考核100-500分,考核责任区域负责人10分、岗位工20分。

5.9.6施工检修完毕,做到工完场净,未做到工完场净,岗位验收合格的考核岗位工10分/次。

5.10特殊作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考核责任人10分/次。

5.11事故管理

5.11.1发生险肇以上事故,根据甘龙1#文件和山西公司1#文件相关条款实施考核事故单位和责任人。

5.11.2发生险肇事故,考核作业区100分,作业长10分,区域主管20分,安全员10分,当班值班长5分,责任人30分。

5.11.3发生事故的30 分钟内报公司及作业区有关人员,迟报考核段长5分、操作工15分;隐瞒不报考核首席作业长50分、作业长50分、安全员50分、段长50分。

5.11.4发生事故班组在12小时内不组织分析,没有防范措施并报作业区的考核段长30分、兼职安全员20分。

5.11.5对未有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明显擦伤的一般事故,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区域主管20分,设备修理费用低于1000元的,考核事故责任人30分,修理费用在100分-1000分之间的,考核责任人50分,修理费用超过10000元的个人承担修理费用的10%。

5.12基础管理

5.12.1按要求传达贯彻有关文件、法规和会议精神,未按要求完成,考核工段长10分/项

5.12.2按要求完成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考核当事人10分/项。不落实、执行,每次考核段长20分、责任人50分。

5.12.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全或不按要求穿戴,每人次考核工段长5分、责任人10分,管理人员每人次考核20分。

5.12.4操作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不会背颂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人次考核个人5分并到安全环保部学习3-6天,学习期间只发放生活费。

5.12.5作业区每周一由作业长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安全、卫生等综合检查一次,未进行检查考核作业长20分/次。

5.13、消防设施管理

灭火器丢失;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反映;固定消防设施损坏或配件丢失;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考核承包区域负责人100元、责任人40分。

5.14、环境保护与绿化

5.14.1作业区环保责任制、考核等环保制度健全。环保制度不健全考核首席作业长5分、作业长5分、主管10分。

5.14.2班组承包区域“三废”处理不准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次考核段长10分/项、责任人30分/项。

5.14.3树立环保意识,责任区域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做到不乱扔杂物,区域内乱扔杂物一次考核段长2分/次、责任人8分/次。

5.14.4厂内公路卫生区域保持清洁,未及时清扫,一次考核班组50分,段长10分;清扫不干净,每次考核班组20分,段长5分。

5.14.5清扫公路后的垃圾、杂物及时清理,扫到路边或排水沟中,考核段长5分/次、责任人15分/次,并负责清理;重复性违反此规定,加倍考核。

5.14.6公路上不得堆放妨碍交通物品、物料,每次考核作业长10分/次、安全员20分/次、段长20分/次、区域负责人50分/次。

5.14.7电除尘放灰必须加水润湿,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发现放灰粉尘较大,考核段长5分/次、责任人10分/次。

5.15、职业安全健康

5.15.1班组做好职业病预防及防暑降温工作,未做好或未做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作业长10分、主管10分、安全员10分、段长10分。

5.15.2在危险、有毒等场所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装置考核安全员5分、段长10分、责任人15分/次。

5.15.3班组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积极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抢救不及时或破坏事故现场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作业长20分、安全员20分、段长10分,班组30分。

5.16安全奖励制度:对公司和作业区组织的安全考试,达到满分的奖励10分。95分以上的奖励5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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