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包片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服务职能,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结合洗选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包片检查管理对象:中心下属的各单位。
第三条 包片检查管理人员:中心助理级以上领导、各单位厂(站)级领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组织机构
组 长: 中心主任
副组长:各分管领导
成员:中心助理级以上领导、各单位厂(站)级领导。
第五条 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管理办公室要建立责任区承包管理台账并适时更新。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成立安全承包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责任区、职责。领导小组要下设专门的管理办公室,设在厂安全办。
第三章 责任区划分原则
第八条 中心领导要对中心所有下属单位进行责任区承包,责任区划分后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第九条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责任区域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指定单位领导负责该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区划分后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第四章 责任区包片人职责及任务
第十条 中心领导除对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外,并重点对所承包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各单位承包责任人除按业务分工全面抓好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外,重点对所承包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章 责任区包片人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包片单位对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技术标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企业各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包片单位安全生产规划、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等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五条 掌握和了解包片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划、图纸资料、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并熟悉劳动组织和实际生产作业情况。
第十六条 随时对各单位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当作业场所出现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督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安监局报告。
第十八条 对包片单位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建议或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实施跟踪督办。
第十九条 各包片人重点负责检查承包区域内消防、特种设备,设备设施运行,有害气体管理、监测监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类标识、安全防护、作业人员规范操作和专业化服务单位等安全状况。
第二十条 中心级各包片人每季度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帮助基层单位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厂级包片人每周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存在的隐患上报管理办公室督办落实,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第二十二条 中心级各包片人每季度、厂级包片人每月组织召开承包工作例会,研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促进包片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依据中心制定的《洗选中心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管理措施》,并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兑现。
第二十四条 责任区包片人根据分管职责范围,中心级各包片人每旬、厂级包片人每周至少对安全责任区进行业务指导和现场监管,保证人人参与安全承包责任区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中心各包片人每旬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下现场次数不低于4次,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将检查存在的隐患上报管理办公室督办落实,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第二十六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包片人限期整改,对包片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
(一) 各单位没有按照《洗选中心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管理措施》进行承包或责任区划分后还存在盲区死角的。
(二) 各包片人没有按要求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将检查存在隐患上报管理办公室督办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 各包片人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整改未进行跟踪督办的。
第二十七条 上级部门查出承包责任人所承包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罚认定标准执行《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神东〔2022〕293号)。对承包区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包片人进行连带追究处罚。连带处罚标准按比例执行:责任单位承担70%,责任包片人承担30%,
第二十八条 责任区安全事故处罚认定标准:
责任区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包片人未及时发现并进行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区承包领导负主要管理责任。如因日常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类别进行追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神东煤炭集团洗选中心安全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