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卫生局车辆管理办法
**县卫生局车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车辆管理,在保证业务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节约开支,杜绝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确保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执行《**县卫生系统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二)本局车辆、汽油卡由办公室本着严格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的原则,统一调度和管理。
(三)禁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禁止公车私用。凡违反规定擅自驾车,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当事人负责。同时,由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车辆的维修统一在县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定点汽车修理厂维修。除因定点厂受设备和技术条件限制而无法修理及行车途中发生故障需在当地修理外,正常情况一律不能在定点厂外修理。需要修理的车辆,要求填写好车辆维修报价单及车辆送修单,提出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主任报局长审批。经审批,车辆才能送维修。凡不按审批规定办理,局财务股拒付车辆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五)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因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本局车辆的,必须报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具体安排,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借出本局车辆。经办公室主任报局领导同意借出的车辆,须由本局驾驶员驾驶,在使用期间驾驶员旅差费、过路费、过桥费、油费以及中途发生故障的维修费、配件费由借车方负担。凡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出车、借车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树立爱护车辆、安全行车、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的思想,做好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容整洁,随车工具齐全,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按时对自己分管的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和驾驶证的年度审验工作。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没有出车任务和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按时上班,做到车在人在,随叫随到,随时保证工作用车。
* * 县 卫 生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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