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物管中心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
高校物管中心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iso9001―2000程序文件《采购控制程序》,结合实际指定本办法。
一.采购的机构设置
(一)物管中心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部门经理任成员。物管中心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决定处理物管中心物资采购事宜。
(二)中心下属各个部门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经理、副经理(或者主管)、兼职采购员组成,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二.出入库管理
(一)中心下属各个部门设物资兼职保管员,负责采购物资的保管领用。
(二)各部门建立物资出入库帐目。采购发票报销时应有保管签字。
三.对合格供方的评审
(一)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与本部门采购物资质量要求的符合性。供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
(二)供方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三)供方提供产品的价格等。
四.采购程序
(一)采购文件
1.各个部门制定《采购计划》,报中心领导审批批准,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2.各个部门采购物资时,有必要签定采购合同的,必须签定采购合同,作为物资采购的法律文件。
(二)采购审批
部门提出采购计划后,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三)采购作业
1.严格执行对供方的评审,货比三家后再确定采购商家。
2.采购计划或采购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一份,部门一份,中心一份,结算时交财务部一份。采购员根据核准审批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以保证及时供应。
3.大宗用品或长期需要的物资,根据核准审批的采购计划,向有关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时间的供货使用需求。
4.采购部门应当经常调查主要材料市场行情,建立供应商资料,作为采购产品质量,价格审核的参考,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