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园区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科技创业园区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zz小微(科技)企业创业园管理,促进创业园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园区实行车辆专用“通行证”及专用车牌管理制度。除工程抢修车、急救车、消防车和执勤公务警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凭专用“通行证”及专用车牌进出停车场。为保证停车场、自行车棚的使用及满足企业的要求,所有使用车场、车棚的企业,应严格遵守并服从保安人员指挥;
2、停车场及车棚的停放时间为7:00至19:00时;
3、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地上行驶,园区或停车场内限速5公里以下,不得鸣喇叭;
4、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
5、停车场内禁止存放汽油、柴油、液化气、纸张、纸箱等危险物品,严禁装载汽油桶、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品的车辆和漏油、漏水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不准在园区内洗车、修车、清理车上的杂物;
7、停车场严禁加油、吸烟;
8、企业应将车辆停在停车位内,不得超过车位或跨车位停放,不得停于车道上,避免阻碍其他车辆 停泊、通行;
9、如因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其他设备、设施或车辆的损坏,企业应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