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有效管制本公司之化学品(含有机溶剂、煤油、切消油等各种油类及化学用剂)之使用,避免造成周遭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冲击,特订定本管理办法加以管制。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使用之化学品均适用。
3职责
3.1事业单位:负责购买化学品及使用。
3.2工安课:负责化学品之贮存与分发管理,以及发生火灾爆炸异常时之紧急处理。
4作业内容
4.1 采购单位向厂商购买化学品时,须要求厂商提供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且内容均为国际标准的十六项)及厂商合格资料。化学品购入后,应标示清楚并贮存在各事业处指定地点,不可随意乱放,并应注意不可有泄漏、溢散等情形。
4.2 购入之化学品需判定其成分标示是否正确及使用期限是否逾期。
4.3 化学品仓库须指定专人管理,化学品仓库须安装通风设备,消防设备、设施。
4.4 化学品仓库需根据化学物品的安全特性并结合仓厍空间的大小制定每一种化学物品的安全库存量,且贮存地点应有化学品贮存区之标示。
4.5 化学品的贮存方式分为“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工安课将以“隔离贮存”的方式进行贮存。
4.6 化学品贮存地点应远离火源、高温,以免发生火灾、爆炸。
4.7 化学品仓库管理人负责每日仓库内温湿度监测,并记录于温湿度日检表中,以避免仓库内温湿度不适宜而发生突发事件。
4.8 化学品仓库管理人负责仓库内紧急冲淋设备每月之检查,并将结果记录于紧急冲淋设备月检表,以保证紧急冲淋设备的正常运行。
4.9 化学品之领用由各单位化学品保管人员开取化学品领用申请单向工安课领取本单位所需的化学物品,领用量原则上是各生产单位一天的使用量,使用时分装应由各部门化学品管理进行人员分装作业,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
4.10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备,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4.11化学品的贮存及发放应填写化学品入库登记表,化学品出库登记表应存档备查。
4.12化学品用尽之空桶,尽可能由原购买厂商或回收商回收再利用,详细作业由各事业单位订定规范并遵行。
4.13 空桶内残留之化学品如不慎流至地面,用吸油棉布或卫生纸吸附或用清水稀释(需注意有些化学品不可直接碰触皮肤),并清理地面,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4.14 如使用化学品不当,造成火灾或爆炸或其它紧急事件,立即按照『紧急事件处理程序』或『紧急防护作业办法』处理。
4.15 擦拭过化学品的吸油棉布或卫生纸属于有害废弃物,需谨慎处理,原则上以垃圾袋包装放入固定容器,然后交付工安单位统一处理。
4.16 必要时需经过适当训练后,方可使用化学品。培训人员、项目由各单位确认与化学品贮存、使用之相关人员并提出训练需求,依照『训练作业程序』规定执行。
4.17 使用化学品之部门,应依规定制作化学品使用统计清单,并每年更新一次送至工安课汇整管理,以掌握公司内化学品种类和数量。
4.18 各部门如有变动或停止使用化学品时,部门主管或代理人应即通知工安课并变更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及化学品使用统计清单以确保数据之正确性。
5参考文件
5.1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deo-zz08-01)
5.2 训练作业程序 (deo-zz04-01)
6表单
6.1 化学品入库登记表 (deo-002*)
6.2 化学品领用申请单 (deo-006*)
6.3 化学品出库登记表 (deo-007*)
6.4 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deo-068*)
6.5 温湿度日检表(deo-072*)
6.6 紧急冲淋设备月检表(deo-168*)
6.7 化学品使用统计清单(deo-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