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的矸石山管理办法
矸石山管理办法
1、矸石山四周由保卫科设置安全警戒区。安全警戒区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危险标记,防止闲杂人员擅自入内。
2、保卫科在矸石山设置门卫严格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到矸石山捡拾物品、非工作人员不准经矸石山大门过往、不准矸石山逗留,翻矸时所有人员必须进入安全地点,防止矸石山跑车、落石伤人事故的发生。
3、保卫科门卫要加强出入矸石山车辆的管理,对拉运矸石用户车辆进行登记,不经矿允许不准私自拉运矸石。
4、运输区负责矸石山矸石管理,拉运矸石必须同运输区联系,由运输区指定拉运矸石区域。
5、进入矸石山拉运矸石的车辆必须在运输区指定的区域内拉运矸石,并听从运输区工作人员的指挥,防止矸石山发生安全及中断生产事故。
6、对不听从运输区指挥的用户运输区有权停止其装运,制止不了要及时通知保卫科,保卫科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7、保卫科要加强矸石山警戒区域内的巡查,特别是冬季和夜间严防村民等无关人员进入矸石山拣拾煤块和其他废品。
8、安监处、运输区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掌握矸石山安全状况,切实做好矸石山自燃、崩塌的防范工作,特别是雨季必须加强监测监控,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矸石山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