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餐厅物资管理办法
大学餐厅物资管理规定
1、餐厅伙食物资的采购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保管员每天上班后必须认真检查隔夜的物资是否变质,做好物资收发准备工作,物资出库必须凭各班组领料单过秤或点数发出。
3、收发必须日清月结,验收单、出库单、日核算表齐全,财物清楚。
4、餐厅各类物资必须当场验收过秤入库,对腐烂、变质物资拒收,对价格不合理、质量差的物资原则上拒收并向公司报告,由质检小组验证处理。
5、验收过的物资,不论当日能否用完,必须上架摆好,当天尚未使用完的蔬菜如土豆、萝卜等,允许剩下少许备用,但绝不允许进菜太多,造成积压,致使量减质变。
6、餐厅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私分或私自出售餐厅伙食物资,也绝不允许员工拿私人物资与餐厅物资交换。
7、严禁偷吃餐厅伙食物品。
8、餐厅各种伙食物资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准外借,煤气灶、煤气瓶、餐具等严禁借给私人使用。
9、不擅自卖废旧餐具、用具、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
10、各种需要更换的包装物品,要妥善保存,及时退换,不许破坏或改做它用。
11、粮食要按规定时间周转,先进先吃,不得出现压库、霉变。
12、炊管人员使用的菜刀,必须各自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到期以旧换新。
13、剩饭、剩菜应放在电扇下吹凉,未用完的荤食原料必须进冰箱保存,防止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