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餐饮发票开具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餐饮定额发票的管理规定及消费者发票维权的基本常识【1】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一、餐饮发票的管理规定
(一)武汉市餐饮定额发票的样式(印制规格、面值)及防伪
武汉市餐饮定额发票票面为单页式。
由存根联、发票联及兑奖联组成。
每本发票50份,规格为18.50厘米×8厘米,采用80克双胶纸印制。
其票面面值有七种:壹元、伍元、壹拾元、伍拾元、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
采用数字喷码防伪、钞线底纹防伪、密码防伪、专用章防伪、监制章印色防伪“五大”防伪措施。
(二)餐饮定额发票的领购
凡在市地税局办理了税务登记或无证照登记从事餐饮经营的纳税人,均可在属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餐饮定额发票。
(三)餐饮定额发票的使用管理
武汉市餐饮定额发票实行“以票控税”的管理方式。
对实行核定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经营额控制发票购买数量。
(四)餐饮定额发票的刮奖兑奖
为了鼓励消费者索取正规餐饮定额发票,同时监督经营者按规定开具发票,武汉市对餐饮定额发票实行了刮奖的办法。
刮中奖项者,凭刮奖联向出具发票的收款方当场兑付奖金;未当场兑付的消费者,请在10日内持未撕开的发票联和兑奖联到所属区域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兑奖。
(五)对餐饮定额发票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
对不按规定领购或开具餐饮定额发票的,税务机关查实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消费者发票维权的基本常识
当消费者进行餐饮消费,遇到经营者的发票违规行为侵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时,消费者有权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
下面介绍餐饮定额发票维权的一些基本常识。
(一)如何辨别餐饮定额发票的真、伪
武汉市自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餐饮定额发票,新版发票充分考虑了如何方便消费者查询、识别功能,实行全国统一编码规则,按地区、行业统一分类,启用12位发票代码,8位发票号码。
消费者最简单、最准确、最快捷的鉴别方式是:登录武汉地税外网网站()或拨打税务服务专线“12366”(上班时间可接转人工查询,其他时间为电话语音查询),将发票代码、号码及密码输入,即可知道所查发票的真、伪。
(二)消费者投诉举报餐饮定额发票违章行为的举证常识
餐饮定额发票的违章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违规使用虚假的发票;二是违规使用回笼票(回笼票系指其他经营者已开具的发票重复使用,发票专用章的名称与实际经营者名称不相符的发票);三是经营者以各种借口,不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对上述发票违章行为,消费者在向税务机关投诉举报时,为了方便税务机关核实违章事实,并进行处理,消费者必须掌握一些必要的举证常识。
当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有使用虚假的发票或使用回笼票的违规行为时,首先看一看经营者提供的发票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清晰可辩,发票专用章的名称与实际经营者的名称是否一致。
如发票专用章无法辨认,则要求经营者提供发票专用章清晰可辩的发票,如发票专用章的名称与实际经营者的名称不一致,可要求经营者提供与实际经营名称相符的发票。
这样一来,经营者一般情况下就不敢再向消费者提供虚假的发票或回笼票了。
当经营者以各种借口,不提供发票的情况时,消费者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未提供发票的证据,如可以要求经营者写下欠条,同时要求经营者提供当时消费的明细单据作为证据。
税务总局专项整治餐饮业发票使用【2】
日前,税务总局部署在餐饮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将餐费开成非餐费、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虚开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
据悉,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规定下发后,部分餐饮业主为了招徕生意,在开具发票时将客户大额用餐费用“化整为零”分割成小额发票,或将按规定无法开支的餐费开成非餐费发票,为少数行政事业单位规避检查、违规用餐提供了便利。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此次整治的范围为餐饮业2023年度至2023年度发票的开具、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有无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列支的大额发票业务是否真实,有无虚开发票、有无非法取得发票等行为。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将餐饮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根据餐饮行业特点,深入分析征管资料数据,科学确定检查对象,全面检查餐饮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同时核查受票单位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饮”“办公用品”等发票,发现疑点线索的查深查透、一查到底。
对存在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追查到以前年度;发现涉嫌税收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发现定点饭店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或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的,向财政部门移送线索;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做好餐饮发票信息采集及大额餐饮发票抽查工作。
同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模范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违规宴请,严禁把餐费开成非餐费,严禁将大额餐费分割成小额开票,严禁接受纳税人宴请,对违反规定者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目前,武汉市有些由下岗或无业人员为维持生计而经营的餐饮小摊点(如大排档、靠杯酒等),一般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属于无证经营,税务机关承诺可以为其免费办理无证照登记并提供正式的餐饮定额发票。
鉴于这些经营户流动性较大,有的是季节性经营,很难全部都能自愿申领定额发票,税务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您需要索取正式税务发票,消费时最好选择那些正式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餐馆、酒店。
这样,当您遇到经营者的发票违章行为,使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便于举证和向税务机关投诉举报,税务机关也容易根据您的举证事实及时地进行查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