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瓶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1、车辆经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指定的检测单位安全检测合格,并配有灭火器材,阻火器。
2、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并随身携带有效证件。
3、运输途中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搭运其他物品。驾驶员、押运员须按规定穿戴着装。
4、装车钢瓶只准角阀向上立放,严禁倒放和卧放,并应在车上妥善固定。50kg钢瓶必须捆绑固定,15kg钢瓶只准单层码放,5kg钢瓶双层码放不得超出车厢槽厢板。严禁超载运输。
装车后,必须检查车槽是否关好。钢瓶不准与其他易燃物品同车运输。运输车辆上禁止吸烟。
5、重车运输途中不准停车,到达目的地及时卸车入库。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停车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
6、运输车辆发生故障或进行维修时,不得载瓶进入维修场所,不准在液化气生产区内维修车辆。
7、装卸时须熄火灭车,关闭收音机,禁止使用点烟器,禁止鸣笛。
8、运输车辆进入灌站、供应站及装卸作业现场,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9、驾驶员、押运员应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