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定办法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1】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 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 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
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 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
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
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
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
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
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2】
一、目的
对供应商合理评定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提供本公司产品生产用原、辅物料及测试、设计、生产工具、设备仪器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增加、删除、更改、提供其它与品质无直接关系的供应商不受本办法的控制。
三、职责
四、程序细则
(一)供应商来源的控制
1.《合格供应商名单》原则上是针对生产厂商而非销售商,如果工程部经理认为需要时,可以同时列明厂商的原料编号,如果只列明生产厂商,则任何能供应该生产厂商产品的销售商,均视为合格供应商。
2.如某销售商为生产厂商指定代理商,则该销售商代表生产厂商。
3.每种物料可以有一个以上合格供应商,工程部产品开始人员认为需要时,可以在产品bom表上列明某项物料的特定合格供应商,该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采购、检验或生产部门作业时都应考虑供应商是否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名单》记载于电脑系统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名单的增加、删除、更改。
(二)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标准
1.新供应商由采购发出《供应商信函调查表》,供应商填妥回传,正本采购部保存,副本分发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员到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其品质运作,对其品质体系进行评价并记录于《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中。
3.如该供应商以前曾供应过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现评估。
4.对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新供应商,除非产品开发人员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质要求,否则工程部经理应要求采购人员进行小量采购作试产之用。对此物料的采购申请,申请人应在单上注明。
5.当物料试产后《无件试验报告》反映结果合格,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增加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增加程序见本程序(四)之4点。
(三)供应商表现的评估
1.由品管iqc填写《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依“进料检验程序”对供应商来料进行品质评估。
2.进料检验时,若iqc发现并非来自合格供应商的来料,或合格之销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产厂商的物料,亦判定来料不合格。
3.由采购部及计划部每月填写《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提交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经理更改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更改
1.工程部经理决定更改合格供应商时,由产品开发人员发出《物料更改通知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更改电脑系统内之相关资料。
2.《合格供应商名单》以电脑中存储本为准,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单》进行控制,任何电脑打印表单只限打印当天参考。
3.如属删除某供应商,则心须于《物料更改通知单》上列明删除该供应商后本公司物料处理方法。
4.如增加产品用料中的合格供应商,而该供应商不属《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填写《物料更改通知单》时,同时更改产品bom表中相关物料及将该供应商列于《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5.如为一供应商代替另一供应商,则视为增加一供应商,另一被删除,程序同上述之3、4点。
6.由品保部经理复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处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单》正本上。
7.工程部经理每三个月派员核查电脑系统中存储之《合格供应商名单》,确保正确无误,核查结果工程部保存至少两年。
六、附件
(一)《合格供应商名单》
(二)《供应商信函调查表》
(三)《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
(四)《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
(五)《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
(六)《供应商总体表现评估表》
(七)《物料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