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宿舍管理规定办法
保安员宿舍管理规定【1】
1、凡入住本公司宿舍员工,须服从人事部和宿舍保安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床位,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经人事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2、各房间务必有《卫生值日表》,长期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门窗、风扇保持干净。
3、严禁在窗口及走廊乱扔垃圾、倒水、刷牙,垃圾可用胶袋装好放在楼层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免传染病的发生。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私自接驳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电饭锅及大功率电器,如有发现,公司有权没收其私装电器,并追究其责任。
5、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诈骗、酗酒、打架争吵或搞色情活动等行为。
6、室内不许随意张贴书报,乱挂物品及乱拉绳子,不得在宿舍走廊楼道晾晒衣服或挂任何有影响外观的物件。
7、禁止乱扔烟头及躺在床上吸烟,禁止使用纸皮等易燃物品封床,以免发生火灾。
8、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及一切高空抛物行为。
9、禁止一切盗窃违法行为;损坏公司财产必须照价赔偿,并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10、不得擅自带外人留宿,如有需要,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申请,经人事部批准后,并在保安处登记留宿者详细资料,方可留宿,时间不超过一天,申请人必须担保其在宿舍的行为责任。
11、私人贵重物品请自行放好,公司概不负责保管。
12、晚上十一点钟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或播放音响、广播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3、节约用电,人走灯熄,禁止用热水洗衣服或将热水提供外单位人使用。
14、不可在宿舍内煮食或将饭菜带回宿舍进食(除因病不能起床)。
15、老员工不得排挤新员工,寝室门上的编号不得撕毁、更改。
16、严禁站、坐于宿舍的阳台水泥栏杆上或翻墙穿门。如有违反,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7、不得有光背,穿着内裤在公共区域行走的不文明行为。
18、公司员工物品或离职人员行李带出宿舍时,需出具有行政主管签发的放行条,经宿舍主管检查后方可带离。
19以上规定由行政部和保安共同监督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保安员宿舍管理规定【2】
一.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 患有传染病者;
(2) 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三.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四.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火灾;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至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八.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00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夜班人员白天外出严禁穿制服。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十.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型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十二.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 主管人员检查。
十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十四.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