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绿化养护管理办法-3
医院绿化养护管理办法(三)
1、树木:新种树树杆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无缺株死株,树杆无捆扎物,钩挂物及铁钉,修剪规范、树冠整齐,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枯枝败叶,树穴无杂草、垃圾、异物,树木生长良好。
2、草坪:修剪有度,整齐划一,无积水、无垃圾、无明显病虫害、杂草,无缺损,高度不超过10cm,年常绿时间不少于240天。
3、绿带:植物配置合理,养护精细、生长茂盛、绿篱造型,平整美观、修剪有度、无积水、无垃圾、无明显病虫害、无死缺株。
4、对院内古树名木应有保护设施,立牌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