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专业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下属各矿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现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正规化,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生产,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执行标准
通风专业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的检查、验收执行黔安监管煤矿字〔2009〕244号《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二、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组成。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
成员:通风管理部部长及通风部其他成员、安全管理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机电管理部部长
主要职责:负责公司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审查、评定、确认。公司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管理部,通风管理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办法
(一)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动态”、“动尺动线”原则,采取每月组织对各矿进行一次专门检查验收,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行月度检查验收,公司月度兑现考核。
(二)验收组人员按照检查验收表格内容逐条验收对照打分,验收结束要履行签字手续,对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要通报给被检查验收单位,通风管理部存档。
(三)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工作程序:各矿月度自检、自评,并将验收结果于当月25日前上报办公室,公司接到验收材料后,组织月度现场检查验收,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打分、初步评定,公司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评定结果。
(四)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检查验收时,覆盖率为井上、下100%。
四、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奖罚范围和标准
奖罚按照《盛鑫(集团)公司下属各矿领导班子成员工资考核办法》、《盛鑫(集团)公司各矿班子工资结算办法》执行;各矿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奖罚范围为矿班子成员,并当月评定,当月兑现工资,当月评定90分及以上为一级,80~90(不含90分)分为二级,70~80(不含80分)分为三级,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解释权属盛鑫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