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物业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物业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内容:
3.1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3.1.1精神饱满
3.1.2纪律严明
3.1.3礼貌待人
3.1.4反应迅速
3.2主要任务:
3.2.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2.3维护厂区和宿舍正常秩序.
四、岗位职责:
4.1保安队长职责
4.1.1负责保安日常工作之安排、人员管理、督导训练及工作考核.
4.1.2负责落实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
4.1.3每日检查保安值班日志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4负责保安内部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及考核.
4.1.5担负保护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侵犯.
4.1.6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制定、执行及考核.
4.1.7协助上级处理突发事件及各种安全事故之调查.
4.1.8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之事项.
4.1.9安排新进人员住宿,履行宿舍管理员之职责.
4.2保安职责
4.2.1维护厂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
4.2.2维护厂区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预防各种灾害事件的发生.
4.2.3对来访的人员,经核实后,有礼貌地进行登记,并为来宾进行带路.
4.2.4对到厂的送货车辆,进厂时进行检查和登记,出厂时凭放行条检查、放行.
4.2.5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戴厂牌及维护饭堂进餐秩序.
4.2.6定期检查厂区消防设施及安全预防、维护工作.
4.2.7不定期进行厂区巡逻.
4.2.8公司信件及报刊的签收以及完成上级临时交付的任务.
五、值岗规定:
5.1保安执勤须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扎好领带,扣好襟扣,佩戴好厂牌(相片朝外),不得有披衣、松懈钮扣,有帽不戴等现象.
5.2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穿戴要整洁干净,不得有异味,必须保持仪容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5.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5.4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5.5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6须不定时加强巡察厂区,对厂区物品、水电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厂区,确保厂区、宿舍安全, 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5.7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或巡察厂区、宿舍时,岗位必有人代班,必须由当班保安人员代班.
5.8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等违规现象。
5.9班保安进入厂区、宿舍、餐厅稽查时,应穿保安服,配戴厂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厂区秩序.
5.10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保安室(例行公事者或公司领导以外),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或外5米处逗留.以免影响值班保安的工作.
5.11晚间值班应提高警惕 ,做好防护事宜.
5.13每天必须保持保安室范围摆放整齐、干净清洁.
5.14礼貌的接听电话,对上级的吩咐和通知应及时传达成,保安室电话除公事外,任何人不得用来说笑、聊天.
5.1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5.16发现厂区、宿舍内有民事纠纷时,加以制止,并及时上报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
六、值岗规定
6.1前门
6.1.1保安两人分工,一人站岗,主要负责开门、检查、监督来访人员、员工(车辆)进出,给来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等贵宾敬礼、按规定站岗(晚班可不用站岗),另一人主要负责进出登记、发放访客证、通报并带来访人员到相应部门,另两人之间的可自行调节轮流站岗时间.
6.1.2上班时间谢绝会客,除经理级以上或采购外.
6.1.3严格按作息时间监督员工进出,晚上pm23:00以后严禁出厂门,除外宿人员,pm24:00以后,从外面回厂人员要特别登记于《超时晚归人员状况》表上备案.
6.1.4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保安室(因例行公事或公司领导除外),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逗留,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影响值班保安工作.
6.1.5保安室窗口处3米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聊天等现象.
6.1.6晚上下班时间,所有人员进出大门必须自行在〈员工出入厂登记〉表上登记具体进出时间,违者保安有权制止进出.
6.1.7进出厂大门口必须佩戴厂牌(相片朝外).
6.1.8上班时外出或辞工、自离、开除、解雇、终止试用,必须持有效<物品放行条>,违者保安不予放行.
6.1.9厂内外人员(车辆)携带物品时,应检查手续是否齐备,核对实物是否与手续相符,核对无误后才可放行.
6.1.10人员(车辆)来访时,必须先登记,了解清楚并通报受访人,经允许后才能开门、发访客证,带至指引到会客室等候,保安办事应做到热情、及时;严禁故意刁难,态度冷淡.
6.1.11对外来物件的收发及传送应及时,准确无误,并保证其完整,不受损坏,领取时凭厂牌或其他证件领取并要求其本人于<信物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6.1.12每日9:00前由当班保安队长将前一天的《车辆进出登记表》、《员工出入厂登记表》、《超时晚归人员登记表》等记录交总务课核对.
6.2 生产区大门
6.2.1在岗位上坐姿要正、站姿有精神,老板、客人及其家属进出时应立正行注目礼.
6.2.2每天早上7:35应准时开门,晚上所有加班员工下班离开后,查核电源、机器、门窗的关闭情况锁上大门.
6.2.3监督员工按有关打卡制度打卡,对插队、代人打卡、迟到、早退、旷工、打卡后到餐厅用早餐等情况进行
记录,严重者立即开出《罚款单》本人签名,并呈报处罚.
6.2.4进出厂区或在厂区范围严禁穿拖鞋,(除在宿舍以外).
6.2.5监督员工按生产区大门相关制度进出,作好物品、人员进出记录,并检查是否持有效证件,实物与手续是否相符,并在相应手续上签名。
6.2.6所有垃圾及废料外出门口必须加强检查,查看是否有有用物品流出.
6.2.7下班时间内一律不准任何人进入车间,且各部门如需加班也必须与干部一起持厂签核后的加班申请方可进入加班.
6.2.8礼貌对待来访人员,帮初次来本公司的来访人员做向导,未经允许或相应人员陪同,不得让来访人员进入生产区.
6.2.9上班时间严肃认真、值勤桌前不准任何人员站或趴在桌子上与值勤保安谈天、说笑,认真做好物品出入的检查.
6.2.10饭堂按有关有饭堂规定监督员工用餐,制止违规、浪费等现象发生并且维持餐厅的正常用餐秩序及制止,调解争执.
6.2.11不定时的巡逻宿舍搞好安全管理,制止违规现象发生,按作息时间控制照明开关.
6.2.12在生活区内落实各制度的执行,制止赌博、盗窃、火灾、破环、打架等其它违纪事件的发生.
6.3宿舍大门
6.3.1认真督导员工贯切执行宿舍管理制度,严格制止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行为.
七、门禁规定
7.1前门岗
7.1.1人员进出管制
7.1.1.1公司员工进出厂区或宿舍必须佩戴厂证,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部处理.
7.1.1.2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放行条,放行条时,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7.1.1.3员工在厂区、宿舍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有违规现象保安应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边扔的行为.
7.1.1.4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须凭行政部核准后的物品放行条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带有公司内容及标志的任何物品,发现有磁片、光碟方面的须向行政部通报处理.
7.1.1.5所有人员(车辆)来访时,必须先了解清楚并通报被访人,经得同意后方能开门、登记(须持有效证件)、发访客证,带至相应部门等候,保安应做到热情、及时,严禁故意刁难,态度冷淡.
7.1.1.6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7.1.1.7严格按晚间作息时间监督员工进出,pm23:00后严禁外出(除外宿人员以外),对超
pm24:00晚归者做好相关记录.
7.1.1.8公司所有员工进出大门时必须自行登记具体时间日期.
7.1.2车辆进出管制
7.1.2.1外来车辆入时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在放行条内填写清楚并签名,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与行条是否相符,无误后方可放行.
7.1.2.2所有车辆进入厂或宿舍区值勤保安应正确、礼貌地指挥好车辆停放地点,另进出厂区和宿舍时,自行车必须下车推行进出.
7.1.3物品进出管制
7.1.3.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宿舍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7.1.3.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 出厂,须人部门经理或主管在放行条上注明清楚签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放地.
7.1.3.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清楚,由保安指定御货地点并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7.1.3.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件、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代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外来物件的收发和传送应及时,准确无误,并保证其完整,不受损坏.
7.1.3.5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确实不能确定,可通报行政部.
7.1.4外来人员进厂管制
7.1.4.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及车辆.
7.1.4.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7.1.4.3推销产品及收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7.1.4.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7.1.4.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者.
7.1.4.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
7.1.5公司员工进行管制
7.1.5.1携带违禁物品
7.1.5.2不戴厂证者.
7.1.5.3未经批准,擅自事客人参观者.
7.1.5.4已离职者.
7.1.6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7.1.6.1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7.1.6.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相符.
7.1.6.3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上未经相部门经理或主管签核者.
7.1.6.4员工出厂时,携带物品,放行条上无相关人员、主管签名.
7.1.6.5员工携带物品出厂,但物与单不相符者.
7.1.7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7.1.7.1不可触其人身
7.1.7.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件、物料半成品等,以公司财产为主
7.1.7.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7.1.7.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7.1.8工作交接
7.1.8.1 值班状况交接
7.1.8.1.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7.1.8.1.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7.1.8.1.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7.1.8.1.4上级规定和指示的事项.
7.1.8.1.5送货和寄存物品的转交.
7.1.8.2 警具、警械的交接:
7.1.8.2.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状态.
7.1.8.2.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7.1.8.2.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坏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7.1.8.2.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
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八、突发事件的处理
8.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8.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8.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欧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班长处理.
8.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班长和总务主管,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九、考核办法
9.1考核目的: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考核厂纪,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9.2 考核内容
9.2.1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填写好值班日志.(10分)
9.2.2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带警徽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10分)
9.2.3对公司主管干部应注重礼貌,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接电活的礼节.(10分)
9.2.4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10分)
9.2.5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10分)
9.2.6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对其他岗哨的支援.(10分)
9.2.7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他义务活动.(10分)
9.2.8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10分)
9.2.9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10分)
9.2.10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10分)
9.3评分标准
9.3.1依据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执行厂规、保安职责情况作出评定.
9.3.2考核内容每条10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工作表现列出分数高低,并排出名次.
9.3.3每月考核一次,视考核分数评定奖金。
9.4奖惩条例
9.4.1 奖励
9.4.1.1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
a 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c 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d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9.4.1.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及发放奖金:
a 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 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 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9.4.2惩罚
9.4.2.1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
a 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b 当班酗酒或睡觉者.
c 监守自盗者.
d 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e 对来宾言语或行为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
f 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
g 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9.4.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元.
a 值班时看小说杂志,写私人信件者.
b 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c 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d 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e 对员工言语轻浮、下流、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者。
f 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
g 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9.4.2.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申诫处罚或罚款20元.
a 不穿制服,不戴厂证或仪容不整者.
b 满口污言秽语者.
c 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登记,未发来访证而放行者.
d 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
e 对员工不穿厂服、不戴厂证,不加询问而放入厂区者。
f 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g 不执行本办法者。
十、附件(相关表格)
<1>、来访客人、车辆进出登记表…………………(附件一)
<2>、员工出入厂登记表……………………………(附件二)
<3>、超时晚归人员状况表…………………………(附件三)
<4>、物品放行条……………………………………(附件四)
<5>、信物登记表……………………………………(附件五)
<6>、罚款单…………………………………………(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