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环境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物业项目环境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影响管理项目的环境噪声来源以下方面:设备运行噪声、管理服务工作产生噪声、装修噪声、机动机噪声、业户或租户生活、娱乐噪声、商铺经营噪声、物业红线以外噪声等。
(一)设备运行噪声必须环保整改验收,达标排放。
(二)管理服务工作产生噪声分为社区文化活动噪声、日常工作噪声。对于前者,活动场所尽量选在封完闭、隔音的室内,活动时间严格控制在晚上10:00以前结束,并取得噪声影响到的住户的谅解。说话声音要轻、在楼道里脚步要轻、开关门要轻、拖地要轻(特别是凌晨)、禁止走在容易发出刺耳噪声的水箱盖上。
(三)装修噪声通过严格执行'装修管理规定'有关噪声控制要求来控制。
(四)机动车噪声通过严格执行有关噪声控制要求来控制。
(五)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须注意电视、音响声音调节适中,剁菜声音要小,容易发出噪声的金属、罐须轻放,免碰撞,避免娱乐、聊天时高声喧哗,家庭晚会、舞会时间不能超时晚上1点。在楼道行走放轻脚步、开关门要轻。各层居民有责任控制其养值的宠物避免或少发出不受他人欢迎的叫声,如鸟叫、狗吠等,饲养者必须对因其宠物叫声惊吓到他人引起的法律责任负责。
(六)对于居民合理投诉服务中心物业红线以外的噪声,服务中心须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城管办、环保局等),并跟进处理,还应并将处理意见、结果(不管是否有效解决)及时通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