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六
建筑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六)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多年来承揽同类工程所积累的丰富的物资管理经验,以保证供应,确保质量、严格管理、优质服务为宗旨,针对本工程特点,制订本物资管理办法:
1 设备、材料供应概况
1.1 根据招标文件本标段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均由我方供应。
1.2 我方所购材料都必须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所购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证,若材料检查和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用这些材料,并立即通知我方具体拒收原因。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虽有出厂合格证,任何一方有怀疑,进行复试按照复试结果,如合格,复试费用由怀疑方负担。
1.3 我方负责采购的主要设备及重要装修材料如塑钢门窗、电线、电源插座和开关等特殊材料以及设备、灯具、空调等的型号、性能、厂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进行采购。
1.4 我方将高度重视地方材料供应,做好主要材料的采购贮备,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1.5 我公司将按gb/t19002-iso9002:1994 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程序、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负责组织供应和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质、按量地供应。
1.6 公司材料科将组织并挑选一批懂业务、会管理、善协调的业务骨干,负责本标段工作范围内的物资全过程管理工作。
2 自行采购供应材料的管理
2.1 项目物供将按照“集中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抓好供、管、用三个主要环节,对本标段物资积极推行计算机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2 我方应对工程物资消耗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形成相应报表。
2.3 按gb/t19002-iso9002:1994 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承包方的评审工作,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名单、档案;进货检验和试验等工作。
2.4 采购材料按gb/t19002-iso9002:1994 采购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2.4.1 项目单位工程技术员按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批准的工程联系单编制材料、设备需用计划或调整补充计划,工程部专工负责审核。
2.4.2 计划员负责验证工程部上报的需用计划、调整补充计划编制是否符合规定,验证需用计划有关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图样、数量、质量的编制是否符合采购或订购材料、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
2.4.3 验证中发现的情况反馈工程部作补充或处置。
2.4.4 计划员接到正确需用计划后,对需用材料、设备进行汇总、平衡分流,形成申请计划。
2.4.5 计划员按编制的分类申请计划有部门负责人审批。
2.4.6 计划员按批准的申请计划按施工用料进度,分期分批开出器材采购单,布置采购员在资质评审合格的供货厂商中,执行采购原则进行选购。
2.4.7 需与合格供货厂商签定合同的材料、设备由物供部计划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拟订合同条款,并经部门负责人或上级经管部领导审批。
2.4.8 标外加工件应附三份经项目总工审批的图集,量大的应汇编清册,并注明技术要求、工艺要求或其他情况。需进行中间检查的或过程工序检查的应作说明,以使在合同签定时附上技术、质量条款及检查要求。
2.4.9 设备订购合同应由主任工程师拟定技术质量条款、产品等级及验收方法,由计划员拟定合同,部门负责人批准。
2.4.10 实行中间检查由协同对口技术人员和质检员执行。报告由物供质量员填写,各参加人员签证后,质检员评定结论。
2.4.11 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有物供质量员验证后,盖质量证明文件鉴定章,由仓库保管员保管,产品说明由项目物供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妥善保管。
2.4.12 对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的物资,对口的计划采购人员必须按规定执行。
2.5 重要设备及主要装修材料如塑钢门窗、电线、电源插座和开关等特殊材料以及设备、灯具、空调等材料在选定厂家时,邀请甲方有关部门参加,对供应厂商进行资审查,经审查合格,实施采购。
2.6 负责汇编我方供应的各类物资计划,按工程进度编制供应计划,实施订货、采购、储存、保管发放工作。
2.7 按要求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各类物资消耗台帐、物资供应大事记及其它基础管理资料。
2.8 本标段承包方供应的材料管理工作运转示意图
2.9 物资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
2.9.1 项目物供设置物资管理、物资质量检验、物资基础管理岗位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标段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2.9.2 物资现场管理的组织结构图:
3 我方物资供应的质量控制
3.1 按照gb/t19002-iso9002:1994 程序文件要求,质量保证组有专人负责物资质量管理,项目经管组设立相应岗位,配备人员,明确职责权限。
3.2 本标段物资质量管理应符合gb/t19002-iso9002:1994 程序文件要求,结合本标段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的分工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覆盖到整个物资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3.3 严格执行程序文件及有关制度。
3.4 采购物资应实施进货检验,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规定的质量证明文件,对入库验收不合格的物资挂牌隔离堆放并及时处理。
3.5 物资的保管按规定执行,特别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资按物资保管要求制定专项措施并遵照执行。
3.6 项目物供的质量监督员应对物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生不符合项进行跟踪、处理和封闭。
3.7 质量保证组定期对物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审查,对物资管理不符合项进行跟踪,督促封闭。
3.8 及时核对并提供各物资供应商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复验、测试工作并提供检验报告。按委托方或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进行复检,提供试验材料以供试验。
3.9 项目物供将认真参加委托方召开的专业或协调会议。
3.10 计量工作
3.10.1 项目物供将按规定配备合格计量器具,做好物资验收发放的计量工作,并做好记录台帐,计量验收的原始记录凭证及签
收资料,整理编号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备查。
3.10.2 计量器具有专人保管,定期校验,以确保准确性。
3.11 物资文明管理
3.11.1 库场管理文明、整洁,库区设置平面图,库场划区,料位、料架排列整齐,编号完整,并设置标志牌。
3.11.2 库区堆场场地结实平整,道路、排水畅通,电源照明、防雷接地布置合理。
3.12 安全保卫消防
3.12.1 会同安全、保卫部门制定仓库堆场区域安全、防火制度,严格执行。
3.12.2 仓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立兼职消防人员。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牌,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对油库、氧乙炔及其它危险品库及木材库等易发火灾部位要重点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