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以下简称“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以及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取得公司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检修等方面的职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及控股风电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风电场场长、风机检修班组、电气检修班组和运行班组组成的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共同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 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司领导中有1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三)检修中心电气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分别设置检修班长、风机维护员和电气各专业1-2名检修专责人员,在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四)运行班组负责公司设备的运行工作。
第二节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生产分管领导职责
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职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条例,设备管理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中,协调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
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检修主任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全面组织领导设备管理工作。
(二)协助生产分管领导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并对班组做好技术指导。
(三)审核公司设备管理各项规定,制订对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审核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重大设备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风电场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八条 安全生产部检修专责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编写、修订公司设备管理标准、业务流程及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二)组织制定备件标准,审核设备备品备件需求计划和报废设备的更新计划。
(三)组织审定设备的检修方案,负责公司设备的检修工作安排。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的维护、检修规程。
(五)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
(六)审核外协维修单位预决算,确定预决算费用,控制设备维修费用。
(七)组织技改、新建、扩建工程设备的计划、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八)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并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九条 风电场场长职责
(一)对本风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二)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设备管理规定。
(三)对风场设备的正确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四)监督年度、月份设备检修计划及主要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情况。
(五)提出本风场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配件。
(六)经常组织本风场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七)组织风场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培训,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 检修班长职责
(一)领导检修班认真组织设备检修,提高检修效率,确保检修质量,并组织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督促设备专责人巡视检查设备的同时亲自进行巡检设备。听取专责人汇报巡检情况。
(三)组织编制落实年度大修、月检修、临时停机检修、两措、技术监督和备品备件计划等,保证检修计划的完成,主持分部验收,补充修改备品图纸,了解备品库存情况,提出补充计划。
(四)加强技术管理,督促做好各种记录的整理工作并建立技术台帐。
(五)组织、培训指导检修人员正确检修维护设备,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危害设备的行为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班长对本班管辖设备的检修质量,设备健康水平和技术资料的完整负责。
(六)参加设备的评级会议,并提出所管辖设备的升级措施建议。
(七)负责组织大修技术方案、设备改造方案的制定及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提出本公司备品备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备件。
(八)定期组织本公司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应督促并及时复查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九)组织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业务学习,加强安全技术教育,抓好档案技术资料的积累和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检修班组检修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设备技术规程,做好设备的正常使用、精心维护和设备检修等工作。
(二)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并动态更新、完善。
(三)设备专责人是该设备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检修消缺的检修负责人,对检修工期质量负直接责任。应按设备检修规程,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专责人负责制定检修、维护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重大项目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资料、记录、材料消耗记录,检修后进行自检,填写设备技术台帐。
(五)编写检修规程、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六)按照设备管理有关制度,进行检修计划的制定、检修施工过程的控制、修后评价、备品备件计划的上报工作。
(七)对所负责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消缺。
(八)负责设备的异动管理。设备异动时进行设备异动申请,并保证设备异动过程安全和按期投入。
(九)负责保护设备定值管理。定期核对、整定保护定值,保护定值需变更时负责保护定值变更的各项程序。
(十)负责设备技术监督管理。检查设备安全运行,负责定期调试校验的监督工作。
(十一)设备管理责任人对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配合协助的职责。
(十二)按照设备评级管理制度,检修人员参加设备评级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备品备件、材料等计划工作,保证备件充足。
(十四)负责设备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图纸、台帐的管理工作。
(十五)定期参加技术学习,提高检修技术水平。
(十六)检修人员只有在办理完工作票后才能对设备进行消缺维护(事故处理例外)。
第十二条 风电场运行值班员职责
(一)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各参数是否正常。所有运行中的设备的管理,由运行人员负责。
(二)按照设备运行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消除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和上报。保证装置的投入率等经济指标。
(三)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
(四)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五)配合定期的设备评级自查工作。
(六)参与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七)定期修编设备运行规程,并提出能提高设备运行性能的措施。
(八)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应用新技术,优化运行工况,节能挖潜、降耗增效。
(九)贯彻执行各级管理部门有关设备运行、操作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 生产设备按照电气设备、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用设备进行划分。
(一)电气设备按照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通讯及自动化专业进行设备划分,分别由电气一次检修专责、电气二次检修专责和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电气检修班长作为电气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电气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风机检修班长是风机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风机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是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风机检修班组负责管理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共系统设备。
(三)各级检修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工作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对所属班组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岗位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十四条 电气一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风电场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
(一)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110/220 kv线路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2.110/220 kv母线及附件。
3.110/220 kv母线pt及pt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4.110/220 kv线路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110/220 kv主变高压侧电流互感器。
6.110/220 kv主变高压侧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7.升压站内避雷器及附件。
8.升压站架空导引线路及附件。
9.110/220 kv主变本体及有载调压装置、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温度监测装置、中性点接地系统、中性点放电间隙、主变套管ct、主变低压侧避雷器等附件。
10.升压站内绝缘子、套管及支撑瓷瓶及附件。
(二)风电场35kv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配电室内35kv母线及附件。
2.主变进线开关、隔离手车、风机进线开关、站用变开关、接地变开关、无功补偿开关、分段开关及各接地刀闸等柜内所有一次设备及附件。
3.35kv线路各支路ct、过电压保护器及附件。
4.主变低压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35kv母线pt及消谐装置等附件。
6.35kv风机进线开关至风机箱变的集电线路。
7.接地变、接地电阻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8.站用变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9.动态无功补偿开关、电容器组、电容器支路开关、ct、电抗器及放电线圈、svg支路连接变压器及集装箱内一次设备、svg支路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支路ct。
(三)风电场10kv站备变系统一次设备及附件。
(四)风机箱变的定期检修、试验和重大设备缺陷处理。
(五)风电场内接地系统,包括:
1.升压站内接地设备。
2.35kv配电室接地设备。
3.0.4kv配电室接地设备。
4.集控室内接地设备。
第十五条 电气二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继电保护及安稳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包括:
(一)110/220 kv线路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二)110/220 kv母线微机保护系统。
(三)主变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四)35kv母差保护及二次回路。
(五)35kv风机线保护及二次回路。
(六)动态无功补偿开关柜保护、svg支路变压器保护、集装箱控制器保护及电容器组保护及二次回路。
(七)站用变系统保护测控及二次回路。
(八)35kv电压互感器测量装置。
(九)接地变保护、接地变开关保护及二次回路。
(十)故障录波装置。
(十一)直流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空气开关的定值校核。
(十二)安稳a、b装置。
(十三)电能量采集系统。
(十四)各测量表计及二次回路。
(十五)小电流接地系统。
(十六)排油注氮控制系统。
(十七)偏磁式消弧消谐控制装置。
(十八)保护定值的定期校核。
(十九)ct的定期全项目试验。
第十六条 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站内远动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包括:
(一)集控室内测控装置。
(二)pmu装置。
(三)站内gps时钟全站统一对时及时钟检测装置。
(四)通讯机房内所有设备(不含电视)、通讯机房蓄电池。
(五)五防主机与升压站监控系统的通信。
(六)调度数据网、纵向加密装置。
(七)升压站后台监控系统及调度电话。
(八)各保护、测控装置与远动主机的通讯。
(九)升压站内与网调、区调等的数据传输通道。
(十)故障信息子站的维护。
(十一)avc子站。
第十七条(一) 风机检修班组负责风电机组设备。
风电机组设备包括:
1.风机机舱、塔筒内所有设备。
2.风机塔筒至风机箱变低压侧电缆。
3.风机监控信号至集控室监控系统的通讯。
4.风机箱变的日常检查维护。
5.风机agc、avc控制系统的维护。
6.35kv架空集电线路的日常巡检。
7.风功率预测系统维护。
8.0.4kv配电室(站用变、站备变外)的电气设备维护。
(二)风电场统一管理风电场内公用系统设备,包括:
1.照明系统、事故照明系统及动力电源系统。
2.生活用水及消防水系统。
3.电暖温控系统。
4.火灾报警系统。
5.路灯、电视及太阳能加热系统。
6.厨房电气设施维护。
7.升压站内消防器材。
8.工作办公电脑及电话。
第十八条 各班组职责分工
1.检修班组负责设备缺陷处理及设备的检修及定期巡检,运行班组负责所有电气设备、风机及公用系统的日常巡视,运行操作及运行维护。
2.运行班组负责设备日常巡视、定期切换、定期测绝缘等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定期工作。
3.运行班组负责设备停送电申请及停送电操作,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保证无误操作防止误操作损坏设备。
4.运行班组负责设备运行,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加强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处理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并及时上报值长。在检修人员赶至现场以前,运行人员应尽量处理缩小设备缺陷的影响范围,检修人员处理设备缺陷时运行人员需配合检修人员处缺工作。
5.运行人员在检修工作开始前负责办理检修人员的工作票,并落实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办理工作票终结。
6.设备运行过程中由运行班组负责,有设备检修、调试工作时,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完成,从工作票上注明的允许工作开始时间开始,工作票中所列进行工作的设备归检修人员负责,所有本设备的操作可由检修人员完成,直至检修工作票终结。若工作过程中需改变运行设备运行方式或改变安全措施,则必须由运行人员确认后由运行人员完成,完成后重新办理手续并将设备移交检修人员。检修工作中需要其它设备进行停送电、开关改变状态、位置等配合工作时,必须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检修工作完毕试运无误、工作票终结后,设备移交运行人员,设备管理权限归回运行人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