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2、施工场所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3、施工现场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无接头,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合理运用,严禁在施工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的熔丝替代。
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装设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距地面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宜在0.6-1.5m。
6、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的附近。
7、各种电导线严禁绑在金属架上。
8、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0、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1、不得利用大地做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12、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地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接几个接地零点。
13、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14、电气装置在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
15、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16、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该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体,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锁好门。
17、清洗机电设备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