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安全管理办法
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严禁非电工作业。
2、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编号,并作出分路标识。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和强腐蚀介质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