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树立现代企业形象。
4.1 各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在管生产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文明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2 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应为本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区,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3 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的定置摆放的规划设计。
4.4 安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5 内容及要求:
5.1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制定具体的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5.1.1 主厂房周围外延20米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情况按“定置图”进行设备、材料和物资在该区域的放置。
5.1.2 在此区域放置的设备、材料必须经过安监部批准,本着当天放置当天用完的原则,特殊情况下,经安监部批准,最多可以在此区域放置一周。
5.1.3 经安监部批准进入厂房内部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定置图”摆放,并在摆放区域用警戒绳圈出区域边线。
a. 汽机间、集控楼各层要画区域设定线,如通道位置、设备放置区域、材料放置区域、工器具(箱)放置区域等,并严格控制,杜绝放置混乱。
b. 锅炉间、煤仓间、引风、除尘间砼地面形成后也要划出区域设定线,控制好设备、材料等的放置区域。
5.1.4 放置在施工现场的各种铁房、箱、笼、容器等必须规矩,合理放置、并按要求着色、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a. 铁房刷灰色;
b. 卷扬机棚刷兰色;
c. 电焊机箱刷红色(与奥太箱同色);
d. 装有乙炔、氧气瓶的铁笼刷红白色(竖道);
e. 安全围栏和孔洞盖板刷红白色、盖板中间编号;
f. 油罐刷黄色;
g. 集中供氧气输送管道刷蓝色,乙炔输送管道刷白色。
5.1.5 电源线、电焊线的敷设:
a. 电源线必须顺梁或柱敷设,平面布置整齐有序。
b. 电焊线敷设必须集中,采用固定端子、快速插头。
5.1.6 在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时,要结合总平面、附该工程的设备、材料、定置摆放图。
5.1.7 各种机械、工器具定专人管理。
5.1.8 施工中使用的电源、水源要定专人管理,发现损坏及时找专业单位修复。避免施工中的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5.1.9 施工现场的厕所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做到清洁卫生。
5.2 工完场清的要求:
5.2.1 当日收工前将剩余材料摆放整齐,垃圾、废料清离施工现场。
5.2.2 单项工程结束,施工现场彻底清扫,杜绝存放剩余的设备、材料。
a. 地下工程完工,立即土方回填,平整场地。
b. 砼工程结束,要将周转性材料彻底清离施工场所,如模板、木方、草袋以及结构上的毛筋、拉线等杂物彻底清离,继续施工的要摆放整齐。
c. 钢结构施工结束要将操作平台、安全绳、爬梯等彻底拆除。
5.2.3 设备、材料必须分类整齐摆放
5.2.4 在他人责任区施工的,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服从该责任区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
5.3 杜绝野蛮施工:
5.3.1 严禁随意在建筑上乱凿孔洞。
5.3.2 严禁私自挪用拆除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其它安全设施。
5.3.3 严禁拆挪他人施工用的通道、爬梯、操作台、照明等设施。
5.3.4 严禁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画。
5.3.5 严禁随地大小便。
5.4 奖罚条例:
5.4.1 奖励: 安监部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每周的综合考核,对文明施工工作有成绩、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
5.4.2 处罚:
a. 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厂区道路做到路面无存留砂土、杂物,否则视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
b. 材料、设备不按规定区域摆放或摆放无规矩、不整齐、视情节对其单位给予300-1000元罚款。
c. 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和用电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对责任者给予每处罚款50元,视情节给予其单位每处100-500元罚款。
d. 乱拉私接电源线、电焊线、氧气乙炔管给予责任者每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对其单位给予200-500元罚款。
e. 挪用或损坏安全设施,视情节给予每处500-1000元罚款,并强制其恢复原状。
f. 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写、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或当事人100-500元罚款。
g. 在主厂房区域散、乱停放交通工具者给予50元罚款,其责任区单位给予每辆罚款100元的处理。
h. 对主厂房区域散乱放置的铁房、箱、笼、小型机具,对其单位给予每件100元累计罚款,并限期运到指定地点。
i. 零散放置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如模板、型钢、木方、钢丝绳等对其单位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j. 施工场所的“五头”(烟头、盒;焊条头、盒;木头;废铁头、8#线;砖头、散碎砖头),对其责任者或责任单位给予每种头50-500元罚款。
k. 当日收工场地不整洁,视情节给予50-500元的罚款。
l. 单项工程结束,清理不彻底或没能立即清理,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1000元罚款。
m. 累计罚款达到1000元的单位,取消当月安全文明施工奖励。
n. 累计罚款达到500元的单位,扣发安全文明施工奖金的50%。
o. 受到罚款的个人,无资格享受文明施工奖励。
p. 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加倍处罚。
5.5 规定中未涉及到的不文明施工行为视情节给予处罚。
。
12 文明施工方案
为了创造安全、文明、洁净的施工环境。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主任,项目副经理、专业工地主任、安监人员组成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现场文明施工要贯穿从施工组织设计到工程移交的全过程。我方将在施工前期做好规划准备,一切按程序、按规定有序施工,规范上、下工序的交接,杜绝蛮干,一切按已定计划进行,项目完工后不留尾工,无基建痕迹,不破坏环境,创建国内同类机组一流的文明施工现场。
12.1 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平面图,绘制本标段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图,将责任落实到各专业工地;明确各责任区的负责人和监察负责人。
12.1.1 按责任区划分图,设置醒目的文明施工小区管理标示牌。
12.1.2 创建汽机间、锅炉间、机炉集控制室为“文明施工示范区”。
12.1.3 在文明施工责任小区中实施封闭式施工,车间化、定置化管理。
12.2 平面管理定置化
12.2.1 按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合理布置场地,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的位置、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必须符合总平面规划。
12.2.2 在交通主干道上不得任意停放车辆、堆放各类材料设备和其他物品,保持交通道路的畅通。
12.2.3 绘制设备、材料摆放图,实行定置摆放。单项工程开工前,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设备、材料的摆放位置,履行报批手续后,按图摆放整齐;为了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当天内不可能使用的材料和安装设备,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场所。
12.2.4 设定材料堆放场地、待安装设备堆放场地、废料堆放场地、废油、其它废弃物堆放场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存放点。各类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各种材料设备堆放区域用标准围栏分隔,并挂分类标示牌(600×400),明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受检状态、用途等内容。
12.2.5 组合场区域按总平面布置图用标准移动围栏分隔各专业施工区域。
12.2.6 按防汛要求,布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等外流或进入施工场所。现场排水在排入下水管网前设沉淀池,防止泥砂进入下水管网。
12.3 作业行为规范化
12.3.1 加强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有专业文明施工检查组、清扫小组,做到施工道路等公共场地每日一清扫,每周一大清扫。
12.3.2 强化“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各施工区域的施工人员及时清扫、清理垃圾废料,保持施工场所整洁,施工机具完好、干净并排列整齐;杜绝“五头”现象(即烟头、钢筋头、焊条头、木材头、砖头),保持现场整洁。杜绝烟头,采取施工现场禁烟;杜绝焊条头,采取焊工配带“小铁桶”,焊条头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12.3.3 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乱拉、私接电源线;严禁擅自操作各种机动车辆;严禁高空抛掷各类废弃物。
12.3.4 已安装完和待安装的各种管子封堵好,防止管道锈蚀或杂物落入。
12.3.5 因工程需要,必须拆除或挪动安全设施时,要办理由安全部门签发的作业票。作业票要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部位、设施名称、设施编号、工作时间、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必须立即恢复,经安全部门验收后,收回作业票。
12.4 安全设施标准化
根据工程的进展,同步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设施的制作、安装严格执行电力部《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的标准。
12.4.1 “四口”、“五临边”设置的安全设施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建筑物的出入口;“五临边”指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面周边、斜道周边、卸料台外边。
a. 施工中正式通道、平台、围栏、维护结构未安装或不完善时,按部颁标准搭设临时通道;各种临边设固定临时围栏及挡脚板或围栏和立体围网;施工现场的孔洞安装围栏或盖板;在施工人员出入口上方设置严密的板棚。
b. 危险作业场所设置活动围栏;锅炉间、煤仓间、除氧间、电除尘等处施工时分层设置安全网。
12.4.2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a. 高处作业设置滑线安全网、安全水平扶绳、活动式带围栏的操作平台;作业及移动过程中操作人员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
b. 上下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防护隔离棚。
c. 钢结构吊装中,每个节点或作业层都设置带围栏的操作平台。
d. 锅炉钢架、加热面等项目施工中,正式走台没有形成前,全部采用安全水平扶绳。
12.4.3 在锅炉间和煤仓间设置垃圾通道;锅炉间和汽机间的每层平台设置一个高层水冲洗厕所。
12.4.4 根据定置摆放图所确定的位置,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二次线成束布设,配备快装接头,少占场地,方便施工。
12.4.5 主厂房临时消防系统,各层设有临时消防水栓,满足扑救火灾需要。
12.4.6 氧气、乙炔采用集中管道输送,主厂房内、组合场内取消氧气、乙炔气瓶。氧气、乙炔管道爬头加防火罩。
12.4.7 安全设施颜色:箱式变压器和便携式配电盘统一编号,涂天蓝色;临时围栏、孔洞盖板分区统一标号,涂上明显红白相间颜色;垃圾通道涂黄色;候梯棚涂安全绿色;焊机集装箱涂红色;卷扬机棚涂天蓝色;定置摆放区域界线用红白相间色;消防器材涂红色;高层水冲洗厕所涂白色。
12.5 办公、生活环境管理社区化
12.5.1 办公、生活区24小时门卫值勤,布置花、草、树、木,设置方针目标宣传牌、宣传廊,开展升安全旗的活动;在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名称牌、安全生产无事故日计数牌、职工守则牌、安全生产纪律牌、安全健康/环境方针牌;职工佩带胸卡,出入示证。
12.5.2 办公、生活区域内的设施实行标准化、统一化管理;各类车辆实行定置停放。
12.5.3 办公、生活区设置厕所、生活废弃物分类存放回收箱和有毒有害废物回收箱,并定期清理;职工食堂、浴室、开水间要经常打扫;食堂、仓库达到无苍蝇、无老鼠、无灰尘,炊具、餐具每日一消毒,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符合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要求。食堂下水设置隔油池,防止带油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食堂排油烟机设置滤油烟装置,防止空气污染。
12.5.4 实施环境卫生、公寓寝室卫生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比。适时对公寓进行消毒和杀虫。
12.6 施工用电正规化
12.6.1 施工用电的布设
a. 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绘出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b. 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电源盘至二次变电所的线路,采用电缆桥架或槽集中布设;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照明等临时用电设施的电源线,均由插座电源箱引出,电源线布置“横平竖直”,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c. 组合现场直埋电缆的埋深不小于0.7米,转弯处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
12.6.2 电气设备附近配备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12.6.3 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应采用封闭式,统一涂色,统一标明序号,内外洁净,接地良好。移动式电源箱和绕线器安装漏电保护器。
12.7 减少扰民及防粉尘、辐射、噪音、中毒措施
12.7.1 对从事粉尘、辐射等有毒有害工作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岗前培训;建立员工身体检查档案;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2.7.2 为了减少和控制粉尘,在施工通道、场地及楼地面每天洒水一次,干燥季节每天洒水二次。
12.7.3 防辐射措施
a. 工程探伤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辐射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并用移动围栏、标志牌封闭辐射区域,设监护人。每次探伤后认真清点所带的物品,防止射源等有害物品遗留施工现场或丢失,避免对员工和公共人员造成危害。
b. 射源存放在专用的贮藏室内,采用“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本帐册、双锁、双人使用,严格消耗登记制度。
c. 发生射源丢失或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12.7.4 合理安排工期,保护现场及现场周围的环境,避免环境污染;施工阶段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减少噪音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和干扰。
a. 施工中全部采用逆变焊机并集中布置,在施工中设置声障板和隔离板,以减少噪音和弧光对外界的影响。
b. 使用新型低噪音的电动工具,如型材切割机、冲击电锤、空压机等。
c. 对起重机、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发出的噪音。
d. 在点火吹管时,使用消音器,消音器布置远离生活居民区,以减少噪音对公共人员的影响和危害。
e. 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必要时可采取佩带耳塞或头盔或轮流作业,尽量减少施工人员接触噪音时间。
f. 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严格控制作息时间,夜间二十点后、早晨八点前严禁进行作业。
12.7.5 大型吊车移动、运输大型构件时,设专人监护等措施,防止因碰坏路面、电缆及通讯线路造成对其他用户的影响。
12.7.6 消除粉尘及二次污染
a. 为防止土方工程中的扬砂、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施工中采用每天洒水的办法,
b. 为及时清除粉尘及细小的施工垃圾,现场配备工业吸尘器,已经形成的楼地面、通道每天至少用吸尘器吸尘一遍。汽机运转层,集控室每天至少吸尘三遍。
c. 对于污染较大的保温材料,运至现场前必须先拆除其包装,并及时回收,施工现场不得堆放过多的保温材料。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保温材料碎屑飞落,施工中采取铺设隔离罩的办法,使碎屑落入罩内,并及时清理。在汽机间保温施工中,必要时采取气流屏障法(空气隔离法),防止灰尘飞落到精密的设备中。
d. 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施工成果。合理安排工序,减少或避免因工序不当而造成已完工程的污染。在保温油漆施工中,在作业区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油漆等滴落到施工完的地面、墙面、机械设备上;如在已完的墙面、地面上铺设塑料布,在已安装完的设备上加铝板制作的保护罩,责任分工为谁施工谁保护,安监部负责施工检查监督;在已经施工完的地面上倒运设备、从事电火焊等作业加设防护垫。
12.7.7 施工垃圾、废油、废酸等排放及处理
a. 施工垃圾清运到业主指定的排放场,运输垃圾等废弃物时,运输车辆用棚布遮挡严密,防止废弃物撒落而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b. 废油设置专用存放桶,严禁随地乱到,定期收集统一处理;
c. 酸洗后的废酸及清洗水,先排入专设的中和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d. 生活污水经沉淀、滤油排入生化塘,防止污染河流;生活废弃物先分类存放在垃圾桶内,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e. 清洗混凝土搅拌设备、运输设备、浇筑设备的废水先排入沉淀池,然后排放或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