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动土作业管理办法
为避免工作场所内动土作业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盲目动土而造成停电、停水、破坏采暖系统、供水系统等事故的发生,结合电厂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厂区范围内,本厂组织的管线开挖、基础砌筑、地下管网检查等工作。
2、外单位在厂区范围内,组织进行管线开挖,基础砌筑等工作。
3、厂区地面堆放50kg/cm2以上的重荷载物件对地下管网的挤压。
4、推土机压路机等重型施工机械,在厂区地下管网集中区域,行走对地下管网的碾压破坏。
二、发电厂地下管网设施主要包括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低压电缆、厂区给排水系统、厂区采暖系统、厂区生活用水管网、集团综合供水管网等,其主要分布如下:
1、高压室西电缆沟出口至厂区西围墙区域,地面浅层铺设焦发〈一〉、〈二〉原二机焦554、原工程线555等10kv高压电缆。
2、水处理车间西至厂区西围墙区域,南北全线铺设公司综合供水管网及厂区主排水管线,全线沿途还有不少横向管网穿插,为动土作业最敏感区域。
3、供水房至南大门南北向主道西1—4米草坪区域带,内铺设二区生活用水管、二区生产调频水管、给排水管等4趟管线,其中一趟为塑料管。
4、循环水管网铺设区域。
5、循环泵往东净水楼前草坪区域铺设循环水、给回水管两趟、工业用水管两趟、生活用水管一趟及采暖用水管,动土作业时必须仔细造线。
6、高压室至35kv变电站焦发〈三〉〈四〉〈五〉高压电缆沟铺设区域。
7、25mw厂区化水车间西侧以及车间北侧和8万m3水池中间地段铺设的电缆,水管网设施
8、其它地下管网图中明显的管网集中分布区域。
三、电厂资料管理部门应有各厂区完整的地下管网设施分布图和地下隐蔽工程竣工图,并在生产实际中不断修订和完善地下管网设施资料。
四、发电厂动土作业管理办法
1、化水车间负责全厂,给排水管网位置的确认和动土现场监督管理,并在现有地下管网资料基础上,编制详细的“地下给排水管网图”。
2、电气车间负责全厂高、低压电缆铺设位置的确认,和动土现场监督管理并在现有高、低压电缆地下分布图的基础编制详细的“高、低压电缆地下分布图”。
3、汽机车间负责采暖系统管网,化水车间负责地下采暖系统管网位置的确认和动土现场监督管理,并在现有资料基础上编制详细的“采暖系统地下管网分布图”
4、上述三份地下管网分布图资料一份车间自留,一份报厂资料室存档。
5、需要从事动土作业行为的,由该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动土证手续。
6、生产副厂长,负责厂区内动土作业管理,接到动土作业申请,生产副厂长应组织电气、化水、汽机专业负责人,陪同动土项目负责人,共同到拟定动土现场,仔细核对动土区域有无相应的管网设施,并现场分析穿插方案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经现场研究可行后,办理书面的动土手续,动土证上应写明作业的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施工方法和参加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各地下设施负责人现场考察意见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8、办理动土证手续后,由动土项目负责人,在现场按动土范围洒白线确认界限后,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动土作业。
9、化水、汽机、电气项目负责人,如在动土范围内存在相应地下管网设施,应指定专人,现场予以监督作业,以防事故的发生。
10、如现场研究该区域不能动土作业,应根据动土作业目的考虑绕行或其它方案,经现场研究可行后,重行办理动土证手续。
11、因现场勘察不到位进行动土作业而发生事故的,由相关专业负责人负责,未按动土证说明及未按相关专业负责人意见,盲目施工动土而发生事故的,由动土施工负责人承担责任。
五、发电厂动土作业一般注意事项
1、厂区西围墙区域,南北向主道禁止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行走。
2、厂区内,地下管网分布复杂,埋置深度不一,又无专门的地下管沟,为避免施工事故发生,厂区内从事管线开挖等动土作业,只要区域内可能存在管网,就不允许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开挖。
3、动土区域存在高、低压电缆又无专门的电缆沟时,当开挖至埋置深度200mm处后,绝不允许使用洋镐等尖锐利器开凿,而只能用铁锹等工具逐层缓慢开挖,以防损坏电缆层,造成短路爆炸伤人事故。
4、动土区域存在电缆沟、暖气沟时,尽量绕行或穿插电缆层、暖气层底部运行。破坏电缆沟、暖气沟时必须强调作业方法规范,不得损坏电缆、暖气管网并在穿越后及时封堵。
5、动土区域存在塑料供水管网时,动土施工开挖至埋设层时,不允许再使用洋镐等尖锐利器开挖,而只能用铁锹等物缓慢开挖。
6、如动土区域路线同地下管网相隔很近而又必须施工作业,除在施工前作好周密的安全措施保证外,还必须作好施工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断水、断电等措施保证动土安全。
7、其它未明确者根据现场动土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