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降低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供电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项目部是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临时供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供用电设施的使用维护的管理。
5.2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部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5.3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项目部对施工现场临时供用电的安全管理。
5.4各专业公司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是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
6.1.1施工前,根据项目施工图和甲方提供的电源情况,及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备的状况,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平面图。
6.1.2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措施中明确规定各级电源盘的漏电保护器的规格。
6.1.3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对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备案。
6.1.4相关施工技术措施的管理应符合《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2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施工。
6.2.1项目部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临时供用电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进行控制,确保原材料符合供用电安全要求。
6.2.2项目部按分工组织相关的专业公司进行现场临时供电工程的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控。
6.2.3施工单位在地埋电缆敷设完毕后,在地表按规定做出明显标记,项目完工后,报请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填写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6.2.4施工单位应绘制现场临时供电竣工图。针对隐蔽工程应详细说明,特别是埋地电缆的位置、深度应明确记录。
6.2.5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与使用单位办理临时供用电设施工序交接手续,填写“工序交接单”。并且由施工单位向使用单位的电工班组进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6.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6.3.1项目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制订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运行、维护及操作规程。
6.3.2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3.3各用电单位组织本单位电工班组向施工现场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自我防护技术交底和相关的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技术交底。
6.3.4各用电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操作及记录的安全管理。
6.3.5各相关单位对于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更改,应有详细记录。并报项目部备案,由项目部及时在现场临时供电竣工图上标注。
6.3.6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检查,对于不符合项及时以“安全隐患通知单”的形式监督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6.4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检查表”对项目部现场临时供电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相关文件
qb 553-18-00——《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
8相关记录
“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检查表”
“工序交接单”
“安全隐患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