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技术引进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引进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际交流、国际合作,更好地借鉴和学习国际先进科技经验,增强公司高新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为最终把公司发展成为国际化的、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技术引进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对技术引进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所制定的管理标准。
二、本办法只适用于技术引进项目的管理。
第二条术语
一、技术引进:指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供方)获得技术,其中包括:
1、专利权或其它的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2、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出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3、技术服务;
4、为了实现上述技术所匹配的手段,如提供的生产线、成套设备、或其它产品、测试仪器、专用设备等;
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外合资经营等,有引进外国技术内容的项目。
二、技术引进项目:经上级批准立项的以技术引进为核心内容的技术改造或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三、技术引进工程:按照项目设计开展的土建、设备安装以及各种配套工程、辅助设施等施工内容的总称。
四、技术引进合同:以技术引进为内容签定的涉外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三条主管单位及领导
一、本标准归口单位是技术引进部门。
二、归口单位在公司总裁或主管副总裁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
一、根据项目规模,可组织相应的职能机构,作为技术引进工作的专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专职部门)
二、专职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签约前的各项工作和签约后的对外联系。
三、与技术引进工程有关的国内工作,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四、进口物资引进后逐步移交给各职能部门按公司内的规定管理。
第五条前期工作
一、根据公司的产品发展规划,确定需要引进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内容。
二、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需要引进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国内外发展状况。
三、确定项目投资规模,落实外汇和内汇的资金来源。
四、按程序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五、在与供方技术交流和初步询价的基础上,选择二至三个供方作为对象,进行深入了解,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出国考察。
六、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公司内外相关的项目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评审通过后,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
七、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相应的进口代理公司。
八、编制进口设备、仪表、散件等物资的分交方案,报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九、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包括土建、工艺设计等),并按规定报批。
第六条合同签约
一、通过充分技术交流和价格、供给条件等方面的讨论,筛选出一个对我方最为有利的供方作为签约的对象。
二、与进口代理公司共同提出合同及其附件的草稿,作为谈判的基础。
三、对外谈判在统一组织下进行,每次谈判前应认真作好预案,指定主谈人员。谈判后应及时研究,并为下一次谈判作好准备。
四、合同内容必须符合经贸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
五、与技术引进相匹配进口的设备、仪表、工具等也应在充分了解性能,价格的情况下择优签约。
六、各项合同签字后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第七条合同实施
一、合同管理
1、各种合同应由引进工作的专职部门统一管理。
2、按照进度表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并随时处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二、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应负责整个引进项目的财务工作,包括:
1、按进度筹集资金,合理使用、严格管理。
2、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项目的预算稽核、付款、结算等日常工作。
3、引进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作出决算。
4、进口物资的帐物管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5、对引进项目进行监督并提出参考意见。
三、合同交货
1、引进工作专职部门负责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组织进货。
2、按规定申报商检。
3、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4、商检通过后,办理货物到港后的海关、运输手续,及时组织进货。
5、会同公司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
6、对缺损货物必须在索赔期内办理索赔。
7、对货物的品质,必须按照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品质检验。对本公司无法检验的物品,应会同相应的管理部门联系检验单位。检验结果要作出书面报告。
8、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解决。
9、进口设备、仪表由公司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按上级和公司内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技术培训
1、按合同进行的技术培训是全面掌握引进技术的关键,应选派政治思想好,技术过硬的对口专业人员出国培训。
2、出国培训前应在国内进行必要的预培训,包括:
(1)外语准备;
(2)针对出国培训内容,对有关资料进行预习和相关知识的预培训;
(3)必要的操作技能的训练;
(4)出国前进行有关政治形势、保密和礼仪方面的教育。
3、出国培训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程和内容进行。
4、受训人员应对所学内容作详细记录,回国后要进行认真书面总结。
5、派出的培训组,应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在国外的一切活动应遵守外事纪律。
6、试生产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四、技术指导
1、供方派专家来公司技术指导前应安排好逐日的工作计划。
2、对接受技术指导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
工,事先熟悉加工图纸,作好准备。对其中难以掌握的技术标准要做到心中有数。
3、通过技术指导要掌握供方的工艺技术标准,以求达到能独立地生产出与供方质量相同的产品。
4、对提高产品质量有明显效果的工艺技术标准,应由工艺部门逐步推广到各个生产环节,全面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新老产品的质量。
五、技术资料管理
供方按合同提供的与引进技术有关的图纸资料,是技术引进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产品制造和消化吸收的原始依据,同时也是我公司的重要技术资料。为了保证引进技术不流失,保持公司的相对优势,必须按照'技术引进图纸资料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引进的产品的试生产和验收
一、引进产品的试生产分为:
1、全部进口散件组装:指在考察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和人员掌握组装及调测技术的情况。
2、部分进口散件组装:指在考核机加工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和掌握加工技术。
二、试生产应纳入公司的计划管理。
三、试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应按合同规定分清责任求得解决。
四、试生产产品应达到供方原设计的质量、产量和性能要求。
五、通过试生产应按照合同对供方提供的软件和硬件进行正式全面考核。并对外组织正式验收。
六、合同验收由专职部门承办。
第九条竣工验收
一、技术引进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申报验收。
二、验收的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的设计文件。
三、在验收时应对整个工程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作出定量的结论。
四、上级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报告的批准,标志着引进工程全部结束。
第十条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国产化
一、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包括:
1、对引进的产品设计、制造技术、管理方法等,在掌握其系统设计理论与方法、制造技术、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检测方法以及优质、低耗、高产、安全生产控制方法等技术诀窍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生产出质量、性能、成本符合预期要求的设备或产品。
2、对进口的关键设备、产品和元器件、基础件、原材料样品进行分析。
3、对引进的技术或进口的设备,在学习掌握的基础上,提高公司科技攻关与技术开发的起点,结合国情发展、创新,开发出具有自己特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
二、国产化是在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基础上,使用国产零部件和材料,制造出合格的产品。
三、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必须在公司及上级机关的统一规划、统一领导下进行。
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在安排引进工作时,必须同时安排消化吸收工作。
五、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国产化计划,报上级批准后实行。
六、公司应组织专门班子负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
七、国产化进度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要求。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技术引进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