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计件工时管理办法
工厂车间计件工时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工时管理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氛围,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
2.范围
生产部计件产品及零部件
3.职责
成立工时管理委员会,设置工时测量/核算员。
工时管理委员会由生产部长、工时测量核算员、工程部长/产品工艺员、车间班长(只参与本车间范围工时管理内容)等人员组成。由生产部长任工时管理委员会主任。工时管理委员会主任对工时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
工时管理委员会:负责工时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工时定额数据测量的组织和安排,工时定额确定,工时定额数据调整,工时管理问题的处理等。为保证工作效率,工时管理委员会主任可对工时调整,工时投诉调查和处理事宜作出即时安排。
工时测量核算员:负责工时定额数据测量的具体实施,工时管理文件夹的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各车间班组每天汇总提交的员工计件数量进行实际有效工时的核算,并在隔两天的早上10:00前公布于各车间班组的公告栏。
4.工时管理规定
4.1工作分类确定
工时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人员,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特点(主要指工作性质不同导致工时计算不同),将各班组的工作分为不同类别,如非计件性工作,临时性计件工作,小批量计件工作,大批量计件工作,列出不同类别的工作范围。
4.2工时定额数据确定
工时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人员,确定各类工作的工时定额数据,形成工时定额数据表。在本制度颁布执行后,工时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计划,完成各车间的工时定额数据表,并在各车间工时管理文件夹公布。
4.3工时定额数据的确定方式
无争议(以有无收到投诉或反馈为判断标准)的成熟产品零部件的工时定额数据,直接引用。
有争议的成熟产品零部件的工时定额数据,按测量规定进行测量验证确定。
无争议小批量零部件的工时定额数据,直接引用。
有争议小批量零部件的工时定额数据,由工时管理委员会组织确定。
非计件性工作及临时性计件工作的工时定额数据,由工时管理委员会组织确定。
4.4非测量工时定额数据确定的要求
必须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差异,需要的技术能力,零部件的加工难度和操作难度,工作安排的难易程度。
必须有真正了解加工工序的人(工序代表/组长或工艺员)参与确定。
必须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安排。
必要时可参考实际测量工时数据。
非测量工时数据的确定至少得到所在车间车间主任,工序代表/组长的确认方可核算工时,特殊情况必须要经过工程部部长,生产部部长的确认方可进行核算。
4.5工时定额数据的公布
每个车间需用文件夹公开展示实行的工时定额数据表,工时管理制度等,以便员工查验。
工时定额数据确定后,应保持稳定,除非有投诉或管理人员认为数据影响了公平合理性,需要进行调整。
当工时数据得到修改调整时,应在执行之日上班前,在公示文件夹进行更新。
4.6工时定额数据的更新和维护
工时定额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由工时测量核算员负责。
工时测量核算员应保证工时数据的完整和有效性。
测量工时调整时间范围:测量性工时调整为1个季度调整一次,调整时间是月头(1~5号)或月末(25~30号),特殊情况可作临时调整,但必须填写工时定额测量/调整申请表到工时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通过后方给予测量调整。
4.7工时定额测量规定
由工时测量/核算员组织某工序的测量工作。
测量方法:针对某一工序,分别找操作效率高,普遍,较低的三个人,获得这三人某段时间的加工数量、加工时间、计算平均时间,然后将三人的平均时间再做平均,作为该零部件该工序的生产工时。测量时不应预先告知。测量计算结果应得到当事人的签名确认,并做好记录。(若有未能找到****人的特殊情况,采用其他测量方法需经工时管理委员会主任、所在车间主任、产品工艺员(工程部部长)审核批准后执行,但结果仍然要记录和签字)。
工时测量必须考虑,设备的性能差异,操作难易程度,加工难易程度,必要时工时数据应具体到不同的设备。
4.8工时定额调整申请
任何员工可向工时管理委员会提交工时定额调整申请,申请必须书面提出。
工时管理委员会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或委托人员对工时定额调整申请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进行工时检验及调整。
不论申请是否批准,工时管理委员会应在2天内回复结果。
若工时定额调整有必要,工时管理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2天内,组织相关工时定额的测量工作,按审批程序进行批准和发布。
4.9工时定额测量后的审批和发布
按照测量规定测量后的工时数据,需提交工时管理委员会审批,应至少得到工时测量/核算员,所在车间车间主任,产品工艺员/工程部部长,生产部长的一致同意后,进行发布。
4.10工时数据统计管理(工作安排,工时统计,工时公布,工时核算)
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工时管理规定和数据执行。
工时测量核算员对各车间班组每天汇总提交的员工计件数量进行实际有效工时的核算,并在隔两天的上午10:00前公布于各车间班组的公告栏。
如果计件员工对公布工时数据有异议,应该在公布之日起两天内及时反馈到工时核算员进行确认后更正。逾期不反馈视为默认处理。
班组长必须与下属员工确认当天计件产品的数量;对于有意虚假/虚报数量,班组长有权10倍扣除多报数量。对于有意虚假/虚报当天产品加工数量的10%以上,班组长有权取消当天有效工时并提交工时管理委员会,通报批评。
4.11工时管理的反馈和投诉渠道
工时管理方面的任何问题,任何员工可向工时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和反馈。
工时管理委员会必须在24小时内对员工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2天内回复员工。
若员工向工时管理委员会反馈/投诉无果,员工可向稽核办或总经理信箱进行反馈,或通过投诉/申诉管理办法进行反馈。
4.12工时管理的沟通与培训
班组长有义务将工时管理方面的规定,通知,决议,工时定
额数据,应在24小时内,通过会议和其他方式传达到每个员工,保证员工及时了解相关变化。
员工可通过车间的工时管理文件夹了解制度,工时定额数据等。
班组长有义务将每天的工时数据进行公布和告知,让员工及时掌握自己的工时数据。
4.13工时价格确定的原则
按照目前同行业基本工时工资率实际情况确定工种工时工资率单价。
工时工资率调整的上下浮动不能超过±10%。
4.14工时价格确定的过程
财务部核算->生产部长复核->总经理审批
5.处罚规定
不履行职责,处罚5元/次;
未按本规定执行,处罚10元/次;
对于虚假投诉,一经查实,给予100元/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