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员管理办法
公司质量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质量体系,确保公司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事业部、分公司、检测中心必须设置专职质量员,同时可设兼职质量员。专职质量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归口管理,内审期间工作由质量管理部统一调配。
第三条 各部门质量员对该部门质量工作负责,有权制止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操作及不合格品的流转。专职质量员应每月定期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本部门质量工作情况,并有权随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本部门质量工作情况。
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待遇
第四条 各事业部必须设置一名专职质量员,但可根据部门工作需要设多名兼职质量员。
第五条 待遇
(一)岗位工资
除功能材料事业部设1-2名专职质量员外,其它事业部须设1名专职质量员;专职质量员按一级管理人员确定岗位工资。
(二)绩效工资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第三章 职责
第六条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贯彻实施,确保公司质量体系在本部门持续、有效地运行。
第七条 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过程各工序、各岗位操作规程及质量记录执行情况,制止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操作。
第八条 负责监督、检查产品生产过程的自检、互检、专检;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
第九条 审核本部门的各类产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第十条 负责将本部门质量信息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及参加公司每年组织的质量体系审核。
第十一条 检测中心质量员职责除第六条至第十条外,应承担对各事业部检测样品取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部质量员,负责收集、整理顾客投诉,并处理一般顾客投诉,组织对顾客满意度测评。
第四章 任职
第十三条 经过iso9000标准培训或全面质量管理培训,熟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及质量体系运行,了解公司质量管理过程。
第十四条 具有内审员资格。
第十五条 熟悉本部门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
第十六条 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及敢于负责的精神。
第十七条 质量员由所在部门提出聘用,经质管部资质认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 考核内容
第十八条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质量员进行考核,事业部、检测中心负责质量员日常管理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对质量员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 质量员考核内容
质量员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a);
(二)部门常规产品质量事故情况(b);
(三)质量体系内审工作业绩(c);
(四)日常工作(d);
第六章 考核的实施
第二十条 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a):
质量管理部定期组织质量体系内审及配合认证公司进行外部审核,审核各部门在质量体系中所承担的各项内容。每发生一项一般不合格,扣减5分;每发生一项严重不合格,扣减10分。在整改期间,质量员未督促部门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加倍扣分。
第二十一条 常规产品质量事故情况(b):
以各事业部提供的常规产品目录中的常规产品计,出现一次产品质量事故,扣减10分。检测中心为检测质量事故,每次扣减10分。
第二十二条 内审工作业绩(c):
积极参加内审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满分100分,每审核一个条款加5分;根据内审员审核业绩可加10-20分。
第二十三条 日常工作(d)
(一) 每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满分50分;未按期进行检查,一次扣减5分。
(二) 审核《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满分为5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减2分,检测中心因取样违规出现一次投诉扣减2分。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四条 质量员绩效工资指数(ⅰ)为:
ⅰ= a+b+c+d,结果进行归一。
经考核:ⅰ<80,判为不合格,专职质量员绩效工资为归一分值与部门绩效工资的乘积;
ⅰ≥80,判为合格,由部门经理根据总体情况发部门绩效工资1~1.2。
第二十五条 质量员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部通知各部门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结果进入质量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档案。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质量员绩效工资发放情况通知质量管理部,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同时代替贵铂字[2001]1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员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员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