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车机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推车机正常使用,确保斜井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界定
1、机电机运队负责推车机的使用与维护,定期对推车机进行检修,确保推车机正常运行。
二、管理要求
1、由信号工负责操作推车机,把钩工负责观察推车机推爪的工作情况
2、做好交接班工作,信号工必须了解上班推车机运转情况及存在问题。
3、每班运行前必须对推车机进行一次空载试验,确保推车机驱动部分正常。
4、车辆掉道后,严禁用推车机处理车辆掉道。
5、推车时,推车机前方及推车机跑道内严禁有人。
6、推爪运行到位,把钩工必须离开车辆躲至安全地点,并用哨子向信号工发出开动推车机信号(一声停,二声推车、三声倒车),把钩工严禁在车辆两侧跟随车辆行走。
7、信号工收到推车信号后,首先确认操作推车机信号,将控制按钮打到相应位置后进行推车,推车前必须确保前方阻车器处于阻车状态。
8、推车到摘挂钩位置后,把钩工发出停车信号,待车辆停稳后,进行联环,滑头、保险绳未联好前,前方阻车器必须处于正常阻车状态。
9、推车机必须实行日检制,每半月集中检修一次,并填写检修记录。
三、考核规定
1、每班运行前必须对推车机进行一次空载试验,不按要求操作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联责责任人50元。
2、推车机必须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检修,并填写记录,如出现漏项、检修记录与实际不符等现象,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联责分管队长50元。
3、信号把钩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对其按严违论处。
4、推车机存在问题,未及时汇报处理,带故障运行的,对队组罚款500元,责任人按严违论处。
5、车辆掉道后严禁使用推车机复辙,否则对责任人按严违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