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餐厅员工行为管理办法
西荷花园店员工行为管理办法
1.行为纪律
1.1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5分钟以内a1,5-15分钟以内a2,15-30分钟以内a3,30分钟以上者(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
1.2上班时间未经允许,私自会客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在吧台、总台及部(室)打(接)私人电话闲聊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值班人员或部门管理者不劝阻者a2
1.3除部门同意外,私拿经营餐具、用具用餐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有意损坏餐具、用具者(除赔偿损失)a4
1.4就餐时,不遵守秩序,有意起哄、拥挤或提出无理要求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经屡教不改者a4
1.5随意抛撒、浪费工作餐者a4
1.6在库房、操作间及其他禁烟区吸烟者a4,禁烟区域在岗人员对外来人员吸烟不制止者a3
1.7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进店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8工作时间穿凉鞋(露指头、后跟)、拖鞋、踢拉鞋、着背心、短裤者a2
1.9工作时间不佩戴工作牌,不着工作服,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标准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0不按指定位置,在操作间、办公室、营业场所乱放私人杂物、用品、工服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1工作时间在经营场所逗留、穿行、聚堆聊天、窜岗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2工作时间乘坐客用电梯、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a2
1.14工作时间吃零食,不按饭店规定时间用餐,口头警告不改者a2
1.15在营业场所高声喧哗、嬉戏打闹、行为不检、语言粗俗,口头警告不改者a4
1.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刊、杂志者a2,下棋、打扑克(围观)、打麻将、听收录机、打盹者a3;不听劝阻者b1
1.17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屡教不听劝阻者b1
1.18工作时间带亲友、小孩进入工作场所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3
1.20工作时间服务、操作人员穿工服上街者a2,工作时间上街购物、办私事者b1
1.21工作时间非工作需要喝酒者b1;班前喝酒,影响工作者a3。由酗酒而引起影响恶劣、情节严重者b4
1.22在饭店私自烹制、偷吃食品者,为他人吃、拿食品提供方便,或偷拿食品、半成品、原辅材料者,除退还外,按偷一罚十处理。
1.24供货商及闲杂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操作间、库房、重点要害部位者b1。
1.25在职责范围内,发现他人偷拿饭店财物,知情不报者b4
1.26拾遗不报者b4
1.27随便改动或毁坏、涂抹黑板报、告示牌、张贴的有关制度、文件、布告、通知、通告者b4
1.28受到新闻媒介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查证落实)c1
1.29贪图财物、与宾客私作交易,进行不道德行为或为客人提供违纪服务者c2,影响饭店声誉者c4
1.30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诽谤、蓄意侮辱、败坏他人声誉者c3
1.31未经许可动用饭店的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者b1,造成严重后果者c4(除赔偿损失外)
1.32未经允许私下代卖商品者c4—c5
1.33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在单位(餐厅、包间等)留宿者b1.
1.34当班时间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财物丢失或损坏(情节严重的)b4;夜间值班睡岗者b2;造成企业财产丢失c1(除赔偿损失外);情节严重者下岗。
1.35偷拿饭店的物品、工具、设备,或顾客、同事财物者b4(除退还外),情节严重者下岗。
1.36不服从管理,有意怠慢工作,或顶撞、谩骂、威胁领导者b4,情节严重者下岗。
1.37对顾客及同事无礼、出言不逊者b1,谩骂、恐吓、威胁、殴打顾客及同事者下岗。
1.38故意损坏顾客、饭店及同事财物者b4,严重者下岗。
1.39对领导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饭店、员工利益的谎言者b4,情节严重者下岗。
1.40随意在饭店墙壁、厕所等公共场所乱写乱画者b4,情节严重者下岗。
1.41工作时间打架斗殴者b4(如因打架致伤,医疗费用自理),情节严重者下岗。
1.42未经领导许可将饭店情况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给商业竞争者任何形式的协助,视情节轻重c1—c5,直至下岗。
1.43利用工作方便,侵吞公有财产,私拿回扣,损坏饭店利益者(经查证落实,除退赔外)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