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销售工具领用使用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销售工具的领用、使用、管理办法
为使销售部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合理化、规范化,并减少物品的损耗,杜决浪费。根据销售部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销售部所有办公用品由内管员专人统一领取,建立个人帐户后领用。
2、新进试用期的员工,首次领用个人日常办公用品,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视岗位情况核实发放,但金额不能超过50元;试用期内,每月领取办公用品应在15元以内。
3、销售部人员办公用品领用按以下标准执行,但跟据具体情况可由部门经理进行调节、平衡。
员工:每月20元以内,每年不超过200元。
项目经理:每月30元以内,每年不超过400元。
部门经理:每月40元以内,每年不超过700元。
4、须购买非日常性办公用品时,须拟定计划书(急需物品除外)。经部门经理审批后,由专人购买。
5、手机费用由部门经理加注意见后,交由专人办理。
6、摄相机、照相机、录音机等电器的领用,由领用人提出申请(注明用途),由部门经理批注后办理。
注意事项:
1、购物申请,应尽可能明示物品的名称、规格、产地、质量、等级、估计价格等内容。
2、所购物品由专人验收、保管、发放。未经授权、批准后的申报,擅自采购的物品不予验收、报销。
3、所有公物、设备一律不得私自借用。个人所领办公用品在离职时须办理退还手续。
4、个人对办公用品应爱惜使用,妥善保管,若有丢失,不予补发。
5、员工应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借用办公用品后应即时归还,不得未经同意而擅自乱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