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地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强化工作的过程控制,使公司、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公司各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计划的分类
公司的工作计划分为公司控制性计划、部门月工作计划和个人月工作计划。
公司控制性计划是公司围绕项目开发制定的总体计划,包含了项目运作中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是公司进行全局性调控的工作计划。
部门月工作计划是各部门依据公司控制性计划中的各关键节点制定的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是部门为完成公司各阶段性目标所制定的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个人月工作计划是各部门员工围绕部门月度计划制定的本人本月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
第二条:计划的制定要求
公司控制性计划由分管副总牵头组织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公司控制性计划主要明确各项目各阶段的关键性节点和设计、物资、前期、工程施工、营销、物业等各工作环节间相互需要配合的工作任务包。
部门月工作计划是公司计划的细化和分解,各部门制定的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要与公司的各阶段性目标保持一致。涉及到要与其它部门协调的工作内容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经部门间协调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协调,直至总经理。
个人月工作计划是各部门月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部门经理有责任对本部门内的员工月计划制定进行指导,确保每位员工明确公司的工作目标,明确部门的工作任务。各部门员工的日常岗位工作内容原则上不需编入工作计划书,但如工作内容与工程、营销、物业的目标节点完成时间有关时,应纳入部门的工作计划系统进行综合管理。各级领导有义务指导直接下属制定个人或下一级的工作计划。
第三条: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公司每月底、每个季度对公司控制性计划进行会议总结和调整,并形成会议纪要。在公司的控制性计划中,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公司控制性节点。
各部门需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指定的计划协调人汇总。经总经理确认后的月计划由总经理指定的计划协调人汇总下发各部门。各部门每月底须就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会议总结并形成会议纪要交总经理指定的计划协调人汇总。
工作计划上报的及时性由计划协调人报人力资源部门,纳入部门经理的考核。
工作计划的变化调整可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或经工作会议讨论决定。部门控制性节点调整由分管副总审批确认,审批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公司控制性节点的调整由总经理审批确认,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批通过的计划变更调整由计划协调人发布,各相关部门按调整后计划执行。
第四条:计划的执行跟踪
在工作计划执行中,需要部门间配合的工作,各部门可用工作联系单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配合要求。配合部门在接到联系单的24小时内应就需配合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等事宜答复申请配合部门,申请部门的资料员对此工作联系单的回复进行跟踪备案。
经部门间协商不能解决的工作任务,可提交分管副总协调解决;分管副总间协商不能解决的工作任务可提交总经理解决。
个人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跟踪和调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和应用,不上报公司。
第五条: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可及时与人力资源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