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销售公司业务统计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业务统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提升统计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确保业务统计工作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的业务统计。
第三条业务统计工作主要是指对公司销售经营情况进行统计核算、整理和分析。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遵循产品经销公司的统计管理体系,销售部负责公司销售业务统计工作,并接受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统计归口管理,配合完成相关统计工作。
第五条统计工作主要职责
(一) 建立、健全各类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等基础性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历年统计报表。
(二)按照产品经销公司统计管理办法和报送细则具体要求,详细、准确地编著各类统计报表,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三)及时更新、上报统计报表,公司内部共享数据,由财务部及其他部门对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对和监督。
(四)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培训活动,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以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三章统计工作要求
第六条统计工作要求
(一)各项数据统计准确、相关报表报送及时,统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漏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
(二)统计人员对所掌握的重要信息和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必须严守商业秘密。凡对外公布统计信息和资料,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同时做好借阅记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泄漏商业秘密。
第四章 统计报表管理
第七条统计部门应认真开展必要的统计分析,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有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
第八条统计部门在填写、上报统计报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准确、全面的填写,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及时报送。要求日报必须于当日上午10时报出;月报必须于月后2日内报出。如遇公休、节假日顺延2日报出,不得延误。
第九条统计报表报送方式,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同时报送。报表格式统一采用microsoft e*cel制表。
第十条统计报表按照报送频次分为日报、周报、月报和不定期一次性报表。
第十一条日报
(一)日报为公司当日产品销售经营情况,包括:
1.上报至化工品销售部的报表:进销存日报表、销售日报表;
2.公司内部共享的报表:铁路发运明细表、进销存日报表、销售日报表、库存明细表、销售结算表、销售台账等。
(二)按照产品经销公司要求,日报数据统计周期为前日早8:00到当日早8:00。
(三)日报按照电子报表形式,在每日10:30前报送化工品销售部。
第十二条周报
(一)周报为公司一周内的产品销售经营情况,主要上报的报表为:销售业务周报表。
(二)按照产品经销公司要求,周报数据统计周期为上周日到本周六。
(三)周报按照电子报表形式,在每周日10:30前报送化工品销售部。
第十三条月报
(一)月报为公司本月内的产品销售经营情况,分快报报表和月结报表两种。快报报表是指不能按照月报规定时间上报而报送的临时报表(一般情况允许预留最多3天的数据),月结报表是业务和财务核对确认后的月报表,月结报表除上报电子版本外还需上报单位统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
(二)月报包括:
1.上报至化工品销售部的报表:销售业务月报表、对标分析表;
2.公司内部共享的报表:铁路发运明细表、进销存月报表、销售业务月报表、库存明细表、销售月结算表等。
(三)按照产品经销公司要求,月报数据统计周期为上月最后一天至本月倒数第二天。
(四)月报按照电子报表形式,在每月月底最后一天17:30前报送化工品销售部。
第五章 统计资料保管
第十四条统计人员应按照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的类别和时间维度对历年来的统计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归档。所有统计资料应设定专职人员保管,严格执行收发、登记、签收、保密、借阅制度,定期进行清点、核对、归档。
第十五条根据统计数据资料的重要程度,确定其保管期限。统计资料超过保存期限后,如需销毁须报请主管领导、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统计人员须在另一名员工的监督下进行销毁,销毁后做好销毁记录。
第六章 统计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统计岗位人员原则上须持证上岗,对确有特殊情况需无证上岗的,需向上级部门报备,并要求统计人员尽快取得从业资格证。
第十七条新配备的统计人员,要加强岗前培训,保持从业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应报上级统计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统计人员工作调动时须履行交接手续,并做好交接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交接手续未办妥前,原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影响正常统计工作秩序。
第十九条统计报表报送如遇公休日、节假日应正常报送,对在节假日加班的统计人员,应酌情安排统计人员轮休或给予一定加班补助。
第二十条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如实填写有关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原始统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有计划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以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促进统计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统计考评
定期对统计人员进行考核,总结统计工作经验与教训,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统计人员进行统计管理办法、统计制度、统计报表体系等进行的考试,对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记录进行存档。
第二十三条奖励
对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且准确率高的统计人员给予表彰,并在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中进行加分。
第二十四条惩罚
对不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且准确率差的统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且不参与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销售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