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点控制管理办法
为了做好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点控制管理办法:
一、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悬空作业必须栓安全带,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上高空。
二、在建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用钢筋网全封闭,未经安检部门同意不得拆除。
三、塔吊、提升吊蓝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非专业机械操作工严禁动用机械,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源线。
五、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项目特殊工种管理办法执行。
六、楼梯间、卫生间照明灯必须全部采用36伏低压电,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开关。湿作业现场必须戴绝缘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