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6:00~ 22:00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工前15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为昼间 22:00-6:00为夜间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eq[db(a)]
4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六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七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八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九条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一条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二条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三条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噪声控制措施进行日常检查。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应对各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管理工作进行季度检查。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附表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
工程名称
监测地点
场地边界敏感处
监测时间
测量仪器名称 和 型 号
气象条件
测试方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方法依据
gb/t12524-90
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评价依据
gb12523-90
测点
等效连续a声级
建筑施工场地示意图
建筑施工场地及边界线、测点位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