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企业工资管理办法
电器公司工资管理办法
1.1工资的构成:
工资是员工每月的固定收入,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津贴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是根据学历和所处的岗位确定的金额;
加班工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转正后的员工每月出勤超过23天的部分,同时按本月的周数计算,超过部分按日工资的200%发放;另一是如果在国家的法定公假日出勤的,按日工资的300%发放;
岗位津贴:经贸各事业部经理或店长级以上人员的手机费和有车的油资。手机费:店长和经理180元/月,助理100元/月。
1.2工资类别:
(1)各副总、公司及各店员工、营业员、部门经理,事业部经理、店长
(2)售后服务人员
(3)理货员(库房)
(4)防损员(包括夜保)
1.3发薪日期:
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考勤截止本月的20日,每月的1日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员工的工资。如发现工资有计算错误的请在3天之内报到本部门或店内的经理处,统一上报人力资源部。
2奖金
奖金是公司依据员工的当月业绩,给员工发放的奖励金,是和公司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是员工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奖金是以现金的形式于每月的15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