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生产部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旨在及时反馈生产一线员工的绩效情况,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生产部整体绩效水平,充分调动生产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确保生产部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第二条本细则的指导方针,本着以规范生产安全运营优质高产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原则所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的考核原则是“公正公开同工同酬按绩分配”。
第二章考核实施
第四条本考核办法由生产部负责实施,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月底依据考核结果计发工资。
第五条生产部所有的员工对考核的真实性公平性进行监督。
第六条每工序生产结束后,由生产统计员现场计算统计计点。
第七条考核指标:生产产量考核作业质量考核设备管理考核安全文明生产考核
第三章考核细则
第八条生产产量:
(一)考核目的:对生产产量进行考核,目的是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优化作业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二)考核依据:各品种的生产点数表(见附件)
(三)考核指标:工序完成合格品量
(四)考核办法:车间统计员每日或每道工序生产完成后,对所生产的合格品产量进行统计,进行记点。产量点数=生产的合格品量×点率+清场点数
(一)考核说明:
1标准点数的确定:
每个产品投入生产后前三批作为工艺验证产品,生产部要严格控制各种工艺条件,工艺验证结束后,生产部结合工艺验证所得数据及设备的生产能力作业劳动强度等参数,制定该产品标准点数方案,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标准点数的变更:由生产部负责根据生产条件工艺参数等的变化每半年调整一次,调整后交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生产条件变更后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变更
3异常情况的计点:
3.1出现设备异常或其它非生产岗位因素导致的停工:可能停产在30分钟以上的,相关操作人员应立即与车间负责人进行联系进行作业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岗位进行计点。需要协助进行设备维修的,按照标准生产效率×停工时间×点率×70%计点。(例如某工序的班标准产量为180kg则标准生产效率为180÷8=22.5kg/小时)
停产时间在半个小时以内的或属于生产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过载导致的设备事故而停产的,不计点。
3.2异常停工因素的判定及处理:
3.2.1属于设备故障的由设备部门填写异常停工报告单,列明事故原因及停工时间由设备部门主任签字后,交当事人,生产车间依其进行考核计点。
3.2.2属于材料异常质量异常的由质量部门出具异常停工报告单,列明事故原因及停工时间由设备部门主任签字后,交当事人,生产车间依其进行考核计点。
4非生产性作业或未指定定额的: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定额,按照每班35点的点数计点。每车间控制每人的月非生产性计点不超过35点。
第九条:生产作业质量的考核:
(一)考核目的: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收率。
(二)考核依据:主要依据工序产成品质量标准及产成品收率或物料消耗定额两个因素进行考核
(三)标准的制定: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由质量部负责根据成品的质量要求和生产的实际条件进行制定。收率和物料消耗标准由生产部负责根据生产工艺条件进行制定。
(四)考核指标:工序产成品质量收率或物耗消耗情况。
(五)考核办法:
1生产质量的考核:根据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对各岗位的产成品进行考核,凡出现质量不合格的,不计点。如果属于非本岗位因素导致的产成品不合格,仍然计点,但扣除导致质量不合格岗位的该产成品的点数。
2产成品收率的考核:凡收率在标准范围内的,不计点。凡收率超过标准范围的,超出部分按照超过的收率×3进行加点。(例如某一工序规定收率为92―95%,实际收率为97%,则加点数为2×3=6);收率低于标准范围的,低的部分按照低的收率×3进行扣点。(例如某一工序规定收率为92―95%,实际收率为90,则加点数为2×-3=-6)
3物料定额的考核:凡物料消耗在定额限度内的,不计点。物料消耗低于定额的,按照每降低1%的物耗,加3点。凡物料消耗高于定额的,按照每超过1%,扣3点。
第十条:设备管理考核:
(一)考核目的:旨在提高员工对设备的有效使用意识,减少设备事故发生,提高设备运转率,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考核指标:日常使用考核设备事故考核。
(三)考核依据: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清洁管理规程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程等设备管理文件
(四)考核细则的制定:
本考核细则的制定和实施由生产部与设备工程部联合进行,工程部负责考核条款及标准的确定及设备事故责任的确认,生产部负责考核细则的具体落实。
(五)考核流程:
设备工程部及车间管理人员每天对生产部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3遍,发现违反考核条款的项目,当场予以指正并在员工计点卡上进行记录。发生生产设备事故的,由设备工程部人员填写生产异常停工报告单,生产部根据其进行考核计点。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本条考核所扣点数列入薪酬考核。2每月本项扣点达到15点的,脱岗进行设备专项培训不少于4小时,重新考核上岗。培训期间不记点。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生产:(一)考核目的:规范车间的作业秩序,提高车间的生产运作水平,全面提高员工职业素质。(二)考核依据:《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细则》(三)考核办法:直接上级每天根据现场巡查发现的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实时考评扣点或加点。扣点或加点必须当场告知被考核人,并在员工计点卡上记录并签名。(四)考核指标: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安全生产(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本条考核结果列入薪酬考核2凡当月考核扣15点以上者,立岗进行相关培训不少于4小时,重新考核上岗,培训不计点。当月扣点30点以上或连续三个月扣点15点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每年修订一次。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生产部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相冲突制度的执行
注:清场点数仅在实际进行清场时进行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