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装饰公司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成本控制:公司实行的是项目承包责任制,工程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至合同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成本费用的间接成本费用。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不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目。
“工程施工”科目设立以下明细科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综合费,同时也可单独设立分包工程费用明细科目。根据具体情况可设三、四级明细科目。
项目部要实行计划管理,项目开始时必须有预算和人工、材料、机械定额,对无工程预算资料的会计人员可以拒绝付款。
1、人工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直接人工费,不包括管理人员与后勤人员费用。
可按班组或施工项目进行三级明细核算。人工费要实行总量控制。根据预算书中的人工费,测算出人工费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平时发放人工费时,要与实际完成的产值进行比较。建立项目部班组工人工资档案,档案上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该名工人每月出勤数、应领工资数额、实际领取数额等资料。每月由预算人员及时与班组进行结算,会计人员根据各班级结算单、出勤表计算应发工资进入成本,同时记入“应付工资“账户。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和分包合同、结合考勤编制实际发放的工资单,欠发工资反映在应付工资账户上。有条件的要以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要确保由项目部(公司授权)发放到个人,工资必须由本人签收,代领工资的必须由工资所有人书面委托,注明代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管理人员工资要严格考勤制度,按考勤发放工资。
2、材料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各种材料费用、各种周围材料摊销和租赁费用。可按主要材料品种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建立材料采购计划制度。月底前由工程预算人员编制材料采购计划,项目部采购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按工程进度和工作预算量计划进料。进料前必须报预算员审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在保证施工用料的同时,加强对市场购买材料的管理,主要材料同质前提下要货比三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会计人员根据材料采购计划,会同项目负责人安排资金。对无材料采购计划的会计人员不支付款项(特殊情况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会计人员平时要注意了解大宗材料的市场行情,对购进材料价格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汇报。建立材料验收入库制度。
材料保管人员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及材料质量保证书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作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材料验收合格后,要根据施工情况堆放就位,及时办理入库验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填制入库单,并及时登账。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存根、供应商、财务各一联,注明日期、供应商名称、运输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支付材料款项时必须附有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送货单和材料入库单,同时必须经材料采购员、保管员、财务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权签字同意后方能报账,否则不予付款。同时,工地门卫应建立材料、物资进出登记簿,对进出工地的材料应登记时间、车号、材料名称、数量等,会计人员不定期地根据材料入库单情况进行抽查。建立材料出库制度。材料发放要严格领料出库手续,由施工管理人员根据施工情况签发领料单,施工班组签收。
领料单应注明领用日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栋号、施工项目等。月终由材料保管人员汇总,编制材料收发月报表和收料单明细汇总表(分别报项目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据此进行材料成本核算。不需用材料和残废料的变卖,应由会计人员监督办理并入账核算。项目部应建立经济责任制,执行材料节超奖惩制度。租赁的各种周转使用材料,应由预算及施工人员核定周转材料使用量,实行总量控制。仓库应单独建立租赁材料台账,详细登记租赁时间、材料品种、数量、信用班级及收回时间、数量等。
月终由材料保管人员汇总,编制租赁材料情况月报表(见附表),分别报项目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据此进行材料成本核算。租赁材料领用后由施工班组负责保管,发生的租赁材料短缺应明确负责人,将有关资料及时交会计人员,经项目负责人批准进行相应经济处理。会计人员在支付租赁费时,应根据租赁材料入库时的验收资料及退回资料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月终,会计人员应会同材料保管人员对工程库存的的所有材料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机械使用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自有施工机械使用费,租用施工机械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用。可按主要机械进行三级明细核算。租入的施工机械费用结算,可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形式分别进行。按台班支付使用费的,应有专人负责考勤;对完成工程量形式结算的,每月由预算人员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
4、其他直接费:核算工程发生的设计费、技术援助费、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5、间接费用:核算临时设施摊销、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财产保险费、通讯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公司管理费等。公司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严格审批程序。公司各种应交款项平时必须按照工程款收入的10%上交,项目负责人与会计人员作为责任人必须保证10%的上交,10%作为公司应收取的管理费及税金,任何项目不得截留。收入工程款而未上交应交款项,次月起按未上交部分计算利息,月利率12‰。
公司各种应交款项年中预结一次,年末结算。结算后的差额部分在三个月内上交,逾期未上交转作借款,按季计息,第一季度按6‰利率计息,第二季度开始按12‰计息。平时上交时,记入“其他应付款――公司――结算管理费”借方,根据公司转下的管理费结算收据,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公司管理费”、贷记“其他应付款――公司――结算管理费”。项目交纳的税费,凭税费交纳单据复印件由公司退还给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的要求,建立项目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计划和支出计划。项目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施工――间接费――安全措施费”科目单独核算。
6、综合费:核算公司内部借款产生的资金利息。
公司借款利息实行预交制度,每个季度结算一次,每个季度末为计息日。平时上交时,记入“其他应付款――公司――借款利息”借方,季末根据公司转下的利息结算收据,借记“工程施工――综合费”、贷记“其他应付款――公司――借款利息”。项目应建立固定资产、周转材料明细账,购入的大型设备、周转使用材料要详细登记购入时间、设备型号、数量,并按会计制度规定
的折旧率计提折旧和摊销。在项目未与公司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前,所有资产、材料产权属公司所有,未经公司批准项目不得擅自处置,否则以侵占公司资产论处。项目应做好税款交纳工作。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及时、足额上缴税款,对已收取工程款、税务部门暂时不收取的税款,应将税款预留,保证税款的资金使用。对甲方要求由税务机关代扣交税款的,必须取得税务部门开给甲方的代扣代交证明。及时向甲方索取代交税款的税票,并给甲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定期进行成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