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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心小学校园网站管理办法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15 17:00:09 查看人数:27

镇中心小学校园网站管理办法范本

镇中心小学校园网站管理办法范本

镇中心小学校园网站管理办法

z镇中心小学校园网站是为对外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对内提供信息服务而建立的网络信息平台。为确保网站安全科学有序运行,更好地为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搭建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校园网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校园网站管理组织领导机构

网络信息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成立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第一负责,统筹协调)

副组长:z(具体负责,分管协调,校办线,信息审核)

组员:z(教科研线、安全教育线,信息审核);z(教学管理线,班级、学生活动信息、作品审核);z(少先队线,信息审核);z(后勤线);z(网络技术管理员);z(网络维护管理员);各教研组长;z(教师办公室线)。

二、校园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1、网站建设。校长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站的统筹建设,对网站的内容、风格及运行状况监管把关,全面负责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信息监督、网络文化建设等工作,保证校园网络信息内容安全。

2、网站维护。校园网站由网络管理员具体管理和维护。其职责为:

(1)负责栏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为网站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学校网站权限的审核和配置。

(3)负责学校网站的安全管理。

(4)负责学校网站维护,小量的栏目调整和需求变动引起的程序修改工作。

(5)负责学校网站的改版组织工作。

(6)负责网站的空间分配和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域名、空间申请及保护。

(7)负责网站栏目的日常维护,删除任何*、色情、宣扬暴力或其他内容与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文章。

(8)负责把本校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教育网站选送。

三、信息发布与管理

1、信息发布的内容:

zz

2、信息发布的管理:

(1)信息上传归类。以各办、室、线等部门单位上传的信息由相关负责人负责上传;以班级活动、教师作品等为内容的信息上传由相关教师个人负责上传。需注明作者、部门,经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审核通过(添加“责任编辑”)方可发布。

(2)信息上传方式。用户注册-上传待审-审核通过-发表计数。

(3)信息上传格式。各级段、办公室发布的信息,正文字体样式统一为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4号,个别突出强调的正文内容可自行设置加粗,套红等格式。请认真对信息内容进行校对、排版。

(4)信息上传要求。各班要积极组织师生为网站投稿。教师稿件(包括电子教案、课件、学科论文、其它各类体裁文章或作品)每学期不少于10篇;反映班级建设、班级活动、学生作品类稿件每学期每班不少于20篇(由班主任老师协调其他任课教师负责搜集上传)。每学期末由学校对师生作品作统计。

(5)在校园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①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②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③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④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⑤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⑥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信息发布公约。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爱惜校园网站,不得采用任何不当手段破坏网站、修改网页,不得采用任何手段破坏软硬件系统。不得利用网站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或进行其他一切不正当、非正常的活动。

四、信息安全与保密

1、网站建设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进行。

2、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全体教师)应确保系统的安全和保密,保管好各自的帐号和授权密码。定时更新病毒库,清杀计算机病毒,严防各类病毒侵入数据库。

3、凡属学校秘密、涉及学校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信息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泄密。

4、各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进行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严禁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严禁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等。各用户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五、考核与奖励

依据《z镇中心小学教师考绩章程》,学校定期(每学期1次)对校园网络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1、最佳组织奖。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每学期班级学生稿件(包括作品)发表(上传但未通过审核发布的稿件不计)数量,在完成基数的基础上取年级段前3名,分别奖励班级100元,80元,50元(生均公用经费列支,奖励班级)。

2、考核奖。鼓励教师踊跃投稿。教师稿件(包括作品)在相关教育网站发布以网站级别最高计酬,不重复计酬(教师绩效工资30%部分列支)。具体参照细则为:

(1)教师稿件分教育类和其他类。教育类专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稿件,包括论文、案例、课题研究成果、自编教案、课件、自编试卷、教师习作范文等;其他类专指与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教师个人作品,包括书画、诗词、散文等。其他类稿件稿酬作对折计算。

(2)教师教育类稿件经本校网站采录,每篇稿酬计2元;经镇教育网站采录,每篇计4元;经市教育网站采录,每篇计8元;经z市、z省教育网采录,每篇分别计15元、30元;经中国教育网等国家级网站采录,每篇60元。教师其他类稿件在以上网站采录,稿酬折半计算(教师搜集转载的各类稿件经审核通过发表,但暂不作统计计酬)。

(3)属于学校工作安排的各类信息稿件(如:通知、工作安排)不计入教师个人稿酬之列。

(4)教师稿酬统计方法。校园网站作品由学校统计,教师在其它教育网站发表的稿件应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提供稿件(作品)发表时间、领域、类别、链接网址。经学校审核通过发放。

六、其它

1、本管理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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