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搞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把事故消灭在未发生之前,结合鑫铜公司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
第二章 巡回检查内容
第一条 巡回检查一律按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情况及时填入巡回检查记录本,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人员汇报,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记录。
第二条 采、掘、开移动设备的司机,除认真操作好机器外,还必须坚持进行巡回检查,每小时巡检一遍,维修工必须在交接班时间进行巡检,机电队长应保证每周五次所管设备检查工作。
第三条 大型固定设备的运行工应保证每两小时巡检一遍,维修工每人每班巡检一遍,机电队长每天巡检一次,主管部长、技术员每月巡检不得少于四次。
第四条 巡回检查一定要按巡回检查图表认真进行,由表及里,采取听、视、嗅、触等方式及时发现和预防事故,不得空班漏检,如因不坚持巡回检查而发生事故,要分析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