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走读校外租住房管理办法
学生办理走读及校外租住房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和完善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走读及校外租住房制度,切实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
一、办理走读的条件
1、家住红塔区,且征得父母同意。
2、因考研需要,且征得父母同意。
3、因重大疾病需要办理走读的,须持二级甲等或以上资质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办理时间
1、每学年开学第一周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2、走读有效期为一学年,期满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在各学院填写《走读申请表》并签订《zz师范学院学生走读承诺书》;提交3张两寸免冠近照,因病申请走读学生需提交二级甲等或以上资质医院的诊断证明。
2、家长认可
需有家长签名的走读申请并附其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申请在校外住宿已经征得家长同意。
3、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4、学校批准
学生持学校批准的走读申请到宿管委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经学校审批允许走读的学生,走读时间从申请批准之日起至学年末。下一学年需要继续走读的学生应当重新办理走读手续。
2、经学校审批允许走读的学生需与学校签订《zz师范学院学生走读承诺书》。
3、走读学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否则按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5、走读的学生必须定期(一个月)主动向所在院系班主任汇报有关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