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两票管理办法
两票制度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允许工作和从事电器操作的书面指令和许可工作的执行依据。是工作人员在电器设备工作,操作时保证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也是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为进一步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规定,严格执行黄冈供电局九五年编制印发《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实施细则》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结合我局两票制度执行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人员应从认真逐条学习、理解、熟悉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黄冈供电局颁发的《黄冈电力系统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工作票、操作票应按规定认真填写,严格审查,安全措施具体可靠,现场操作项目执行正确,不合要求的票面应退回重新填写。
三、严禁无票工作、操作或搭票工作(事故处理除外)但必须得到调度许可下达操作命令,并作好记录。
四、工作填写一式两份(复写),工作期间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带入施工现场。工作完工后,由双方办理终结手续,工作票由双方双分别归档保存。
五、建立工作票、操作票登记制度,主线工作票(含变电、线路第二线工作票及倒闸操作票在内)均由变电许可人负责填写记入工作票、操作票登记簿。支线工作票均由线管班负责人或兼职安监员负责填写记入工作票登记簿。
六、10-35kv分支线路和10kv支线配变台架上的工作请严格按照《黄风电力系统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六十条之规定,严格执行和管理。
七、已完工的工作票必须加盖“已终结”印章,作废工作票、操作票应加盖“作废”便于考核开票率。邻近带电工作的线路第二种工作票需在上角“线”字边加盖“邻”字印章,带电工作的线路第二种工作票需在上角“线”边加盖“带”字印章,已执行的倒闸操作标,必需在最后一项压下线加盖“已执行”印章。
八、已终结及已执行主线工作票(含变电、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操作票、应保存在值班室,由值班负责人,线管班已终结的支线工作票应分别在变电站、线管班(各1份)归档保存,保存时间为三个月,各自应结合每周安全活动日开展“两票”检查,票面合格率评定一次,每月25日前分别由变电运行填报运行月报、统计上报两票合格率,由线管班填报线路两票执行情况月票(支线工作票)的合格率,报送局安保股。
九、两票的合格率考核,均由局安保股按月考核,其考核标准按照《黄冈电网两票实施细则》评定标准进行,按季评定,实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