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规划处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基建规划处职工考勤等管理办法
根据基建处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加强管理,特制定基建处职工考勤等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如下:考勤办法
1、基建处职工应严格按学院规定准时上下班
2、出勤上班按日由各科室考勤人员负责对本部门各个岗位人员进行考勤。
3、上班时间职工去向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4、凡利用上班时间参加学历学习的职工,应事先报科、处办理审批手续,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学习。
5、干部、职工如遇病假、事假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事后及时销假。职工一天以内由科长批准, 二天以内由处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人事处审批。副科长以上如遇病假,半天以上至三天报处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人事处审批。
6、每月末将当月考勤结清, 次月三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将经科长签字后的考勤表如实上报处办。
7、病事假管理办法参照医学院规定。值班干部、职工均须参加学院规定的寒暑假、节假日和各项重大活动的值班,值班时间严格按学院规定执行。
加班:由于基建工作的特殊性, 如遇寒暑假、节假日需加班的,须事先由科室申请加班计划,处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批准。
如遇临时性、突击性和连续性工作加班,须由科长审核, 处领导审批。加班人员名单、时间、加班内容每周一以书面形式报处办公室汇总,并报人事处批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z医学院基建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