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集团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某商业集团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第一条 奖金
1、工作期奖励: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工作实情及员工工作绩效考核为依据,公司将在季度或半年发放相应数额的奖金。
2、年终奖励:
工作满半年后,员工有权享受公司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视公司经营状况及员工的表现而定,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将另行嘉奖。
第二条 津贴
1、交通津贴
因需检查、指导、汇报等工作需要,有外联业务的领导、职员,公司将根据业务量每月补以交通补贴。
2、通讯津贴
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职位给你提供相应的通讯费用津贴。
3、节日津贴
每年中秋节、国庆、元旦以及春节,据公司效益完成情况给予此项津贴。
4、劳保福利
①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以上的职员(协管、保洁、守夜、临时用工除外),公司每个季度发放劳保。协管、保洁发放工作服。
②劳保采购计划由人事行政部拟定,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在财务部总务的配合下完成采购和发放
③员工在符合公司规定的各假种期间,有权享受劳保福利。
④员工离、退职,不享受劳保福利。
5、生日津贴
每个月公司向当月生日员工发放生日慰问金津贴
第三条 有薪假
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除法定假期外的有薪年假。在提出休假时间申请后,公司将根据实情尽量予以满足。
1、工作不足六个月的员工,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外,享受公司实际有薪假日总天数的30%,其余天数不计发工资。
2、工作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员工,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实际有薪假日总天数的60%,其余天数不计发工资。
3、工作满十二个月的员工,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实际有薪假日总天数的100% 。
第四条社会保险
1、正式员工一律需参加社会保险,人事行政部将定专人根据有关保险条款规定予以办理,投保费用由员工本人和公司按比例支付。
2、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后,除依法享受的各项权利外,不得向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享受一定金额由公司购买的其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