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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02 07:00:21 查看人数:77

燃气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燃气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发挥薪酬的杠杆作用,激励员工提高个人潜能、聚焦核心职能,并持续改善个人绩效,从而保证zz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和各项目标的达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公司薪酬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

(一)绩效导向:激励员工创造更高绩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公平性:以岗位价值评价为公尺统一内部公平基准,充分体现岗位相对价值和员工的发展潜能;

(三)外部竞争性:保证薪酬水平对外具有充分的吸引力。

第三条 付薪理念

为员工个人的基本能力、所在岗位与绩效表现付薪。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资构成

第五条 薪资结构

劳动合同工:薪资=职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薪资。

劳务派遣序列员工:薪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其中,职级工资、岗位工资为员工的固定薪资(劳务派遣序列员工固定薪资为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经过绩效考核后的浮动工资。

(一)职级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以及对企业的忠诚度,是依据员工的能力素质和工龄等确定的个性化工资单元。公司鼓励员工提升学历水平与个人职业技能,倡导员工忠诚于公司,从而获取更高的职级工资。

(二)岗位工资:主要反映岗位的价值和员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岗位工资包括:岗位基础工资和岗位增资。岗位基础工资:以岗位价值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岗位工资等级的依据,按员工的岗位适应性确定其岗位工资档位,鼓励员工不断取得更好的绩效表现,从而获取更高的岗位工资。岗位增资:根据陕人社发布文件精神及《z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中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的岗位工资增加部分。

(三)绩效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绩效表现。鼓励员工积极提升个人绩效,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获取更高的绩效工资。

(四)其他薪资:包括奖金、津补贴及社保。

第一节 职级工资

第六条 职级工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学历工资。其中:

(一)工龄工资: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有工龄工资。员工工龄认定采用以下方法:招聘入司的员工,工龄按照其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认定;调动入司的员工,按照其入职时认定的连续工龄认定工龄;复转军人以入伍通知书签章时间认定工龄;劳务派遣工工龄确认依据与本单位连续签订用工合同的时间为准。

(二)职称工资:公司员工取得经劳动局、人事局等机关认定的与所从事岗位工作相关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应享受相应的职称工资。

(三)学历工资:员工可以依据自身取得的学历,获得公司发放的学历工资。

第七条职级工资中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和学历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见表1、表2、表3。

表1 工龄工资发放标准表

连续工龄阶段工龄工资标准(元/年)

3年以下25

4-8年35

9-15年45

16年以上55

表2职称工资发放标准表

职称职(执)业资格工资标准

高级国家一级500

中级国家二级、省一级350

初级国家三级、省二级200

表3 学历工资发放标准表

学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

工资

第二节 岗位工资

第八条 岗位工资 = 岗位基础工资 + 岗位增资

第九条 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岗位设置,可以将公司岗位划分为三类:一是管理类岗位,包括:经营管理序列、职能管理序列;二是生产类岗位,包括:工程序列、业务序列、支持序列和操作序列,三是服务类岗位,包括:劳务派遣序列。具体岗位的等级分布见附件1。

第十条 岗位基础工资

每级岗位基础工资均对应12个档次的工资标准,各档的详细工资标准见附件2。

第十一条 对档规则

对于2023年8月1日之后入职的新员工,岗位基础工资一律对应至岗位所在级别的第一档。对于2023年8月1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则根据员工的岗位适应性,将其岗位基础工资对应至岗位所在级别的适当档位上。

第十二条 岗位增资

以岗位基础工资为基准,每年根据政策导向及一定的增长幅度分序列进行调整。入职未满一年员工,无岗位增资。

第三节 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

绩效工资基数以岗位基础工资为基准,以发挥高管经营能动性及倾斜一线员工为导向,具体比例关系见表4。

表4 岗位基础工资与绩效工资基数比例关系表

岗位类别岗位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高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总监、总助64

中层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区域经理、分子公司经理、项目经理73

员工机关全体员工82

区域、场站员工73

劳务派遣序列:工勤人员(司机、门卫、保洁员、后厨)55

第四节 其他薪资

第十四条 奖金

(一)综合奖(不含劳务派遣员工)。公司年度综合奖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是在公司取得一定的整体经营效益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综合奖中一部分按照综合奖系数每月进行预发,月度综合奖基数为1100元/月,各岗位系数见表5。剩余部分待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当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发放额度,经薪酬委员会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当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年终兑现,具体考核办法见《公司绩效考核方案》。

表5岗位综合奖系数

岗位综合奖系数

董事长3.0

副总经理2.6

主管安全副总(总经理助理)2.4

部室正职2.2

区域经理/项目经理1.8

部室副职1.8

区域副经理/项目副经理1.4

站长1.2

一线职工/机关职工1

(二

)安全奖。公司年度安全奖与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成果以及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相关,是在公司取得一定的安全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三)委派董监事奖金。主要针对上级公司委派到公司的董监事。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四)其他单项奖金。主要针对在公司举办的各项活动或年度评比中获得殊荣的员工发放的奖励。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津补贴

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津补贴。津补贴包括:一线岗位津贴、z补贴、超时津贴、午餐补贴、劳保津贴、通讯补贴及其他津补贴等。

(一)一线岗位津贴。主要针对区域、场站和项目部的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员工)。具体标准见表6:

表6一线岗位津贴发放标准

序号职务/岗位岗位津贴

1区域经理、项目经理500

2区域副经理、项目部副经理400

3站长600

4带班长400

5一线员工300

(二)z补助。主要针对各区域副经理,额度为200元/月。

(三)超时津贴。主要针对场站上的三班两运作的加气工和充装工(含劳务派遣员工)。超时时间按月超时64小时计算,基数按照z省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四)午餐补贴。主要针对区域、场站和项目部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额度为110元/月。

(五)劳保津贴。劳动合同工劳保津贴按照50元/月的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劳务派遣工劳保津贴按照30元/月的标准根据需要发放实物。

(六)通讯津贴。通讯津贴是公司对员工通讯费的补贴,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作需要,给予相应员工发放的补贴。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具体发放标准见表7。

表7 通讯津贴发放标准

序号职务通讯津贴

1董事长500元/月

2总经理500元/月

3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500元/月

4部长(正科)150元/月

5副部长、区域经理(副科)、项目经理120元/月

6区域副经理、项目部副经理90元/月

7一般工作人员70元/月

(七)其他津补贴。其他津补贴主要包括独生子女补贴、防暑降温补贴、节日补贴等,按照国家规定具体发放。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一)公司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为劳动合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统筹及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项目。

(二)社保缴纳实行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缴费比例按照z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缴费比例见表8。

表8 社保缴纳比例分配表

社保项目个人承担部分单位承担部分合计

养老保险8 %28%

医疗保险2%7%9%

补充医疗保险1.6元6.4元8元

失业保险0.5%1%1.5%

工伤保险--0.5%0.5%

生育保险--0.25%0.25%

住房公积金5 %25%

第四章薪资调整

第十七条职级工资的调整

(一)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和学历工资的发放标准进行年度调整,每年12月为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和学历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窗口期;

(二)工龄工资于每年12月份进行全员调整,于次年1月执行调整后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和学历工资在员工获得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或学历后,经申请、鉴定,确认无误后, 于次月执行调整后的职称、学历工资。

第十八条岗位晋升

根据公司的年度综合评选,公司排名前2%员工可以在自身岗位所在级别自动晋升一个档位,直至最高档;公司机关员工每四年,可以在自身岗位所在级别自动晋升一个档位,直至最高档。各区域排名前2%员工可以在自身岗位所在级别自动晋升一个档位,直至最高档;各区域员工每三年,可以在自身岗位所在级别自动晋升一个档位,直至最高档。

第十九条试用期薪资标准

(一)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内,按照其定岗薪资总额80%发放,综合奖不予计发。若低于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发放;

(二)内部调岗员工,入职新岗当月,按照新岗对应薪资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干部退居二线工资调整

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退居二线后,绩效工资及综合奖停发。

第五章薪资支付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区域考勤人员应于每月21日前将本部门劳动合同制员工上月考勤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因考虑到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时限,要求在每月15日前将派遣员工月度考勤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如报送后有人员变动的,于1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告知变动情况。

第二十二条薪资计算期以自然月为基准。

第二十三条薪资给付日期为每月25日,所发放的薪资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发放。员工工资条于工资发放次日在人力资源部领取。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时,将在下月工资“其他”项进行补、扣。

第二十五条薪资计算期内如出现员工录用、辞职或辞退等情况,其薪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即:(职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基数)÷21.75×出勤天数。当月综合奖均不予计发。

第二十六条以下各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负担部分;

(三)员工缺勤应扣除的部分;

(四)绩效考核制度中规定应予以扣除的部分;

(五)员工受到公司处罚的应扣除部分;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减发的工资;

(七)依法赔偿给公司的部分;

(八)法定需扣除的部分。

第二十七条因误算而超付或少付薪资,公司或员工均可行使追索权。

第六章假期薪资

第二十八条&n

bsp; 假期

员工依法享有各类假期,除公休日与法定节假日外,还享有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员工工伤等假期。

第二十九条假期薪资

(一)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期间,薪资正常支付。

(二)法定探亲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员工工伤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病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按z市(市劳险字〔1995〕111号)有关文件规定支付医疗期工资。员工病假月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四)事假

月度累计不超过15天的,薪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若低于地区同期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月度累计超过15天的,职级工资与岗位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停发绩效工资。

年度累计不超过30天,月度综合奖正常发放。

年度累计每超过30天,扣发一个月综合奖。

(五)培训学习期间

公司委派的学习培训,视为出勤。

员工个人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同意的学习培训,连续脱产超过一个月的,从第2月起,停发绩效工资与综合奖。

(六)工伤

工伤期间薪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加班

员工加班后视加班时间予以调休,无法进行调休者,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在次月工资中兑现,具体详见《zz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加班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燃气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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