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铁路运输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铁路运输有关单位。
三、引用文件
(一)国务院第501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三)《冶金企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四)《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五)长钢发(95)号《铁路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六)长钢(97)13号《关于下发局自备铁路货车管理办法》
四、定义
(一)道口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两米五及以上,直接与公路贯通的平面交叉。按看守情况分为'有人看守道口'和'无人看守道口'。
(二)人行过道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2.5米以下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
(三)平过道系指在车站、货场、专用线内,专为内部作业使用,不直接贯通道路的平面交叉。
(四)音响装置系指电铃、语音报警装置、音响报警装置。
五、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铁路运输的组织协调;
(二)铁运部负责铁路运输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管理及运输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织工作;负责铁路有人看守道口的看护和无人看守道口的监督管理;
(三)电气公司负责外发产品和过程产品的计量工作;
(四)各装车单位负责按装载加固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装车;
(五)各卸车单位负责按各自操作规程卸车;
(六)各单位负责所属职工铁路运输安全知识教育;
(七)在公司区域内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由发包部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所属人员进行铁路运输安全知识教育。
六、内容及要求
(一)铁路外发货物装载安全管理
⒈销售公司应根据《铁路货运规程》合理配货,确保货物装载量不超过车辆标准。
⒉各装车单位应根据《铁路货运规程》严格按照装载加固方案装车,返整车辆应按照长北驻公司监装人员的要求及时进行返整。
⒊铁运部应做好空车挑选及监装工作,并负责与长北驻公司人员进行装载加固交接。
⒋电气公司应做好外发产品和过程产品的计量工作,并及时向相关单位传递计量信息。
⒌供应公司应按相关标准采购稻草绳把;经装车单位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稻草绳把不得使用。
(二)铁路道口管理
⒈道口安全设施
⑴道口设有铁路道口标志、停车让行标志、鸣笛标,并根据需要设置护栏、护桩、栅栏。
⑵有人看守道口应设置:道口房、监听电话、音响装置、道口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杆、照明设施、鸣笛标及护桩。
⑶无人看守道口应设置:道口标志、停车(止步)让行标志、鸣笛标及护桩。
⒉道口安全运行
⑴车辆及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⑵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小时,不准在道口超车。车辆在道口内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设法将车辆移出铁路限界(距钢轨外侧不少于两米),确实无法移出的,需立即采取防护措施,设法通知两端车站,并在距离道口不少于800米处用红色信号拦截列车,无红色信号时可用红色物品或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摆动,以有效地拦截火车驶入道口。
⑶遇道口栏杆关闭、音响器发出警报、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应立即停于钢轨外侧5米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
⑷车辆及行人通过无人看守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时,应停车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通过时,方可通行。
⑸机动车通过道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提前减速。
②通过有人看守道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遇道口栏杆放下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有火车通过时,须依次停车于钢轨外侧5米以外,严禁抢道通过。
③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④列车、机车、铁路车辆占用无人看守道口时,机动车不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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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机动车不准在铁路道口处转弯掉头及停留。
⑥严禁车辆在没有道口或其它平面交叉设施的铁道线路上穿越或侵占铁道线路。
⑦严禁在距道口20米内的道路上停放各种车辆。
⒊道口安全管理
⑴有人看守道口的道口看守员由铁运部负责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同时铁运部应加强乘调人员的安全教育,乘调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过道口时加强了望,鸣笛示警。
⑵有人看守道口的道口看守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程序,出示接车显示信号位置适当、动作规范,严格执行道口作业'十项程序'和'十不准'。
⑶铁运部应加强对道口看守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经常督促、检查道口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