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动设备防护装置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证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齐全完好,有效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不断完善和规范设备管理,制订此办法。
2. 范围
转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所有运动部件、设备的防护罩、防护网、隔离栅等,在我厂主要指泵类、减速机类设备的联轴器防护罩,电动机风扇罩,移动式风机和固定式风机防护网(防护板),皮带和皮带轮防护罩等,以下统称“防护装置”。
3. 防护装置规范要求
3.1 防护装置安装规范必须符合设备安装技术规范;
3.2 防护网网眼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3.3 泵类、皮带轮和风机防护装置必须统一刷成黄色,电机防护装置(防护罩)与电机同色。
4. 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职责
安全防护装置属于设备的一部分或附属装置,必须把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维护、检修、更换纳入设备管理,明确相应管理职责 ,保障装置完好。
4.1 新增转动设备必须配备防护装置,把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纳入设备安装验收的标准之一;
4.2 使用过程中机械专业人员对泵类、皮带轮和风机转动部件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检修和更新(纳入设备巡检内容之一),电仪专业人员对冷却风机和电机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检修和更新(纳入设备巡检内容之一);
4.3 工艺人员进行点检和日常卫生清理及装置防腐。
5.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考核
5.1 防护装置卫生差,每次处罚该台设备的卫生责任人(工艺)50元/台;
5.2 检修设备拆除防护装置,但修复后未按规范安装恢复,按设备检修不到位进行考核,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台;
5.3 发生遗失的由工艺岗位人员追查遗失原因,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分厂,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台;
5.4 锈蚀严重未进行防腐的,每次处罚该台设备的卫生责任人(工艺)50元/台;
5.5 防护装置正常腐蚀损坏后,电机防护罩和冷却风机防护网由电仪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一周内制作更新,其它防护装置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由机械人员一周内制作更新,不按要求更新的每次处罚相关人员50元/台。
6. 编写依据
6.1 《设备管理经济责任制》。
7. 记录
7.1 《设备检点检巡检记录》和《考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