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宁市北湖区恒大名都项目部及下属各劳务分包、专业承包等一切在项生产作业单位。
第二章 危险作业的定义与级别分类
(三)危险作业的定义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自身含有较大的风险,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活动。
(四)危险作业的等级分类
根据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将危险作业分为aa、a、b、c四个等级,分别表示特大危险作业、重大危险作业、较大危险作业和一般危险作业。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类别按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共分9大类,44小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作业一览表》(附件1)所列内容。
第三章 危险作业预控管理
(五) 危险作业辨识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应组织工程、安全、质量等部门对工程全周期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并根据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形成《危险作业清单》(附件2),并根据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项目安全室依据全周期《危险作业清单》根据施工现场阶段建设每月编制当前施工阶段《危险作业清单》
(六)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编制、审核及审批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即将出现的危险作业提前进行预控管理,除c类危险作业应编制技术交底外,其余危险作业均须编制危险作业施工方案。
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a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a类、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技术部进行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c类危险作业的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的编制、审核及审批规定执行集团总部技术部要求。
项目经理部危险作业安全系统审批程序:由项目安全室提交危险作业评价,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程经理、安全主任分别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审批完成后进行危险作业,项目工程室、安全室及作业分包单位进行现场准备工作及监督旁站开始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作业结束评价。此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违反技术交底或方案危险作业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解决后复工。
(七)危险作业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对于aa类、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集团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a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由集团公司组织,分公司及项目部参与。
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由分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参与。
(八)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工程、技术等部门对危险作业是否具备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评价,确认达到条件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施工。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须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3)。
a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分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核,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许可。
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审核,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c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审批。
第四章 危险作业施工管理
(九)危险作业旁站监督管理
危险作业开始施工后,由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工程、质量、技术等部门对危险作业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督促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得到实施。
aa类、a类危险作业,由分公司及项目经理安全部门组织实施旁站监督。
b类、c类危险作业,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旁站监督。
(十) 危险作业制止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环境(如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政治敏感时期等)不适合危险作业时,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可下达停止危险作业的指令。
(十一)危险作业验收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完毕后,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公司及项目部技术部门应当组织工程、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aa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分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a类、b类、c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 附 则
(十二) 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中铁建设集团济南分公司济宁恒大名都项目部安全室负责解释。
(十三)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