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综合运营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机构综合运营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运营管理线人员的工作质量及效率,进一步加强业务操作规范化,全力配合实现公司的业务发展,特制定本绩效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对于机构运营管理线人员工作效率的考核。
第二条 公司各机构运营条线工作人员。
第二章部门管理职责
第三条 后援服务中心
3.1.1 负责对机构运营考核管理规定的制定、解释、及修改。
3.1.2 负责对机构运营的日常操作进行考核和培训及监督。
3.1.3 按照考核管理中的考核规定对机构运营管理线人员进行考核,并按月定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表。
第四条 机构管理中心:
3.2.1 负责对机构运营的业务技能及水平进行考勤。
3.2.2 负责对机构运营人员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指导,减少问题再次出现的几率。
第五条 人力资源中心:
3.3.1 负责按机构运营考核管理规定对机构运营人员职责进行确定。
3.3.2 负责按机构运营考核管理规定对机构运营人员进行扣罚。
3.3 .3负责受理、跟进情况汇报、申诉的督办落实及结果反馈。
3.3 .4负责对申诉的裁决
第三章绩效考核权重及指标
第六条 考核内容及指标如下表所示: